2005-09-25

李逸洋:約聘僱改進方案是溫和的人事改革,絕非不公不義的政策


針對高雄市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成立工會,指控政府將針對40萬約聘雇人員裁減百分之五,並將進行長期抗爭一事,前人事行政局局長李逸洋表示,中央行政機關約聘僱改進方案係在他任內定案,每年新陳代謝的約聘僱人數不超過100人,是溫和的人事改革方案,絕非不公不義的政策。
 
該工會指稱有四十萬人受影響,李逸洋反駁指出,全國中央加上地方所有考試及格的正式公務人員約二十九萬人,約聘雇人員是補正式公務人員的不足,哪裡可能有四十萬人?至於工會提到的臨時人員,是各機關以業務費或工程管理費自行進用,人事行政局從不過問,也不包括在約聘僱改進方案之中。李逸洋表示,事實上,中央加上地方的約聘雇人員約兩萬七千人,但約聘僱改進方案僅適用於中央機關,地方機關則自行決定是否比照辦理,由於方案中需要增加約聘雇人員的考核獎金,地方政府財政拮据,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政府比照辦理,且中央機關中之學校及醫療機構皆排除適用,所以只有九千位約聘雇人員適用該方案。李逸洋說,以百分之五計算,每年應有450人需要新陳代謝;但方案又規定年度中自行離職者,包括出國、考上高普考、及到民間另謀高就者,皆可計算在內,依往年資料統計,自行離職者一年超過350人,所以真正因本方案離職者,不超過100人,影響甚微。
 
李逸洋表示,約聘雇人員和國家考試及格公務人員不同,高普考試錄取率甚低,每百人不到兩人錄取,但約聘雇人員無須通過考試,依法原來就規定一年一聘,不像正式公務人員有永業保障。現在約聘雇人員許多一做就二十多年,全體平均年資也都超過十年,和當初的用人規劃不合,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所以才在任內提出此一溫和漸進的人事改革方案。
 
李逸洋指出,中央行政機關約聘僱改進方案最重要目的在激勵士氣,約聘僱人員不像公務人員享有考績獎金,工作考核沒有任何獎金,因此方案中特別規定約聘雇人員的考核獎金優等者為2個月,甲等者為1個月,正式公務人員並沒有優等的設計,所以約聘雇人員在考核獎金方面,反而比公務人員優厚,絕非工會所指稱的「連外勞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