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9

台灣體育希望工程—2005高峰論壇:大會宣言


 
今天,我們集體壇菁英、產、官、學、體育團體,群策群力,召開台灣體育希望工程---2005高峰論壇,展現為推動體育發展,注入新動力的決心。當前政府勾勒未來體育發展的目標,有2008奧運爭取七金,爭辦2011年世大運、2013年東亞運、2018年亞運、2020年奧運,在世界體壇揚眉吐氣是體育的願景,也是全民共同的夢想。然而,體育發展應築夢踏實,為了一一實踐政府的承諾,以及全民的期望,我們一致認為應全力推動落實以下九項主張:
 
一、設置「國家體育發展基金」,政府編列預算,並鼓勵民間企業捐助,以為寬籌國家體育發展經費作永續規劃。
 
二、制訂「體育事業獎助條例」,明訂捐增體育事業款項得依所得稅法,列舉扣除或列為年度費用,不受金額限制,以積極鼓勵企業贊助體育發展。
 
三、定期召開產、官、學、體育團體之「體育高峰會談」,以建立國家體育政策溝通平台。
 
四、加強運動科研服務,落實「挑戰2008黃金計畫」,以達成2008奧運七金、爭辦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目標。
 
五、特優運動選手,由政府聘為「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其待遇與福利比照教師辦理,以落實特優運動選手之生涯照顧。
 
六、除國際標準競技賽會場館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儘速興建外,基層訓練站、體育專業院校等運動選手培訓基地,亦應加強改善訓練設施,以落實運動選手訓練之基層紮根工程。
 
七、成立「體育聯合志工中心」,建立台灣體育專業志工之完整體系,以充分發揮體育志工效能。
 
八、興整建「社區化運動設施」,擴建陸、海、空休憩運動場所,以提供便捷、優質之國民運動環境,提倡男女運動平權,提升規律運動人口。
 
九、制訂「體育教育法」,明訂體育在教育中之角色、任務與職責,以落實國民體育紮根工程。
 
為貫徹上列共識,有效達成2008北京奧運七金,辦好2009世界運動會,我們更希望政府應儘速增列體育預算,達到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百分之一,以讓台灣早日成為體育強國。
 
未來的一年,我們將秉持2005體育高峰論壇凝聚的共識,發揮最高度的運動精神,不達目標終點,絕不放棄。我們不僅要在體育的競技場上,各擅所長,更要在體育政策的領域,展現更高、更快、更強的卓越實力。今天,我們共同開啟體育發展的新頁,以後的每一天,我們將用行動實踐體育希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