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3
民進黨:堅守複決二分之一門檻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李逸洋今(23)日代表民主進步黨接受中選會張政雄主任委員頒發國代當選證書時表示,對於國大職權行使法,民進黨堅守二分之一的門檻,完全符合民意及憲政法理。
李逸洋秘書長表示,這次514國代選舉非常順利的能夠在理性、平和下落幕,中選會的選務工作非常辛苦。有人說投票率只有23%,但是,這是因為第一次選黨不選人,有些政黨無法超越地方派系、組織動員的選舉文化,因此推動台灣成為成熟的民主社會,我們還有努力的空間。而這次國代選舉,民進黨不管是在文宣、組織、新聞活動上都相當努力,中選會也在宣傳上也盡了不少力,未來要更加強選舉宣傳,以達到全民參與的目標。
文宣部鄭文燦主任表示,目前的選罷法有些規定互相矛盾,總統選舉競選期間可以利用廣電媒體廣告,不能發佈民調,而一般公職人員選舉不能在廣播、電視上作廣告,但是卻可以發佈民調,這兩種規定互相矛盾。不能利用廣電媒體競選的規定,違反民主國家經驗,這是落伍的規定,應該考慮修改。而一般公職人員選舉可以發佈民調,對於選舉結果影響更大,這也有流弊。因此,民進黨認為選罷法應該作更周延的修改。
對於國大職權行使法複決門檻的爭議,李逸洋秘書長認為,以多數的世界民主國家來看,都是採用二分之一複決制度,本黨認為,如果以四分之三為複決門檻的話,也就是只要四分之一的國代,就可以否決立法院四分之三多數通過的決議,一票反對票等於是三票贊成票的價值,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以少數否決多數,並違反民主原則,違背憲政法理,更是扭曲投票的精神。這次憲改的內容都是民進黨與社會長期的主張,我們將提出復議,並請立法院立即處理,以清楚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這才是信守承諾的民主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