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9

亞洲自由民主聯盟2005年第二決議文


 
 
亞洲自由民主聯盟決議文:對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之「反分裂法」表示遺憾,要求中國當局必須為區域和平負責。
 
亞洲自由民主聯盟認知到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三月十四日以2896票對零票及2票棄權,通過「反分裂法」。反分裂法第八條授權中國可以中「非和平」手段改變台海情勢現狀。
 
在今年農曆新年兩岸包機直航開啟正面發展的一個月後,我們卻看到反分裂法通過,這項立法也立即引起台灣人民的強烈反彈。
 
包括美國,日本,歐盟以及澳洲等國政府都已表示反對以武力解決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他們十分關切反分裂法第八條可能導致區域的不穩定。
 
我們對台灣成功地發展成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表示認同,民主價值也是CALD多年以來堅持與維護的原則。我們認為反分裂法展示的非和平手段與CALD成員的利益與原則相違背。
 
因此,亞洲自由民主聯盟對於中國人大通過所謂的「反分裂法」表示遺憾,並呼籲中國當局重新與台灣政府對話,以解決雙方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