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8

和平手牽手團結心連心228紀念活動-呂副總統致詞稿


各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民進黨蘇主席、李秘書長、各位先進、各位民主鬥士,今天民進黨作為執政黨,選擇在中山堂舉辦紀念活動,我相信這有著特殊的意義。
 
剛才我陪同陳總統在二二八紀念公園,代表中央政府舉辦很嚴肅的紀念活動。總統做了幾項重大宣布,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入憲,今晚總統也要參加點燈儀式。
 
今天在很短的時間內,我想針對二二八事件歷史真相裡面的一小部分給大家做參考。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本省人和外省人之間的問題。二次大戰結束後的一九四五年,聯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要求蔣介石先生接收台灣,所以讓日本統治五十年的台灣才和中國的軍隊有所接觸。在國際法上那是暫時的軍事接管,仍然必須接受國際公法的約束,也就是接收者和被接收者之間要取得一定的公平和正義,不能濫殺無辜、劫奪財產。
 
我們對於二二八事件有很多的解釋。但是,過去二二八和平日運動發起之時仍然處於戒嚴時期,為了怕觸怒政府,才以和平日為訴求,避免引發族群問題。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在台北延平南路天馬茶房打死了賣私煙的婦女,當時的社會人士成立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發表了告全國同胞書,內容如下:「親愛的各省同胞們,這次的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我們的目標是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我們歡迎外省同胞參與這次改革本省政治的工作,以便台灣政治的明朗早日達到目的。」這是原始的文件,其他還有很多歷史真相不能因為日後個人的好惡而遭到扭曲。我們要了解歷史的真相,但是也要放下報仇的心情。因為,歷史的真相連帶著歷史的責任,以及歷史的正義。一九四五年台灣的混亂,當時台灣雖然沒有國內法,但仍需要國際公法來處理。二二八事件的解釋必須放在這樣的脈絡下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