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9
吳乃仁:涉嫌淘空彰銀的蔡茂興正是國民黨黑金成員!
陳水扁總統競選連任全國總部發言人吳乃仁今日(3/9)指出,197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貝蒂威廉斯女士,被台北市選委會選間小組認定違反選罷法第四十條第二款站台亮相規定,因而立刻開出告罰單,吳乃仁說,國民黨邀請其他外籍諾貝爾得主擔任基金會顧問,以這種顧問身份開記者會來為連宋助選,一樣違反選罷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不得為候選人開記者會規定,台北市選委會對此毫無動作,吳乃仁說,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台北市選委會長期以來就是以兩套標準來執行選務工作。
針對昨日國民黨記者會一事,吳乃仁說,蔡茂興擔任彰銀董事長期間,從民國84年到89年6年期間,彰銀的逾放比從2.9%提升為7.97%,名列七大行庫逾放比第二高。吳乃仁說,難道這就是蔡茂興昨日自稱的『專業的道德良知和醫生的清譽』,吳乃仁表示,國民黨請蔡茂興出來「澄清」彰銀與黃宗宏三十億元違法貸款一案,這等於就是將自己的共犯集團成員出來證明自己無罪,事實上,蔡茂興本人正是淘空彰銀的主嫌,而此案還在檢察官偵辦中。
吳乃仁進一步指出,在民國89年8月間,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經數月蒐證發現,彰銀近幾年來的核貸放款情形浮濫,除有「高估抵押品」和「以人頭戶借貸」等弊情外,對於「不符核貸資格」或明顯以「偽造不動產買賣資料的申貸」案,彰銀也都未加詳查、履勘即行放款,問題放貸金額高達830億元,疑有「內神通外鬼」情事,且都是發生在蔡茂興擔任董事長期間。
吳乃仁說,蔡茂興所涉違貸案中,以「婦幼集團詐貸案」最為著名。本案由高雄地檢署負責偵辦,已於民國90年2月偵結,認定彰銀與泛亞銀行15名行員與婦幼集團19名成員勾結,讓婦幼集團利用支票照會的漏洞,達到假造自備款匯款事實,進而向彰銀申請建築融資、無擔保借款共計16億餘元,34名被告分別依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吳乃仁特別指出,在檢方就彰銀對婦幼集團放款的調查中,發現有一億三千萬餘元的異常資金,分批流入蔡茂興外甥李坤湖(被告之一,為婦幼集團關係企業六玄實業公司負責人)的帳戶中,並間接流入蔡茂興兒子蔡幸爵(前屏東縣副議長,與伍澤元熟識,因涉及正、副議長賄選案被判刑確定解除議員職務)的帳戶中。因此,蔡茂興疑亦涉案部分,由高檢署負責偵辦,並於民國89年8月時搜索蔡茂興位於台北市住處時,查扣一批帳冊,發現蔡茂興和銀行有不少異常的鉅額資金往來,所以在同年9月2日限制蔡茂興出境,本案迄今仍在檢察官調查之中。
對於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說,黃宏宗與陳哲男很熟,吳乃仁表示,什麼時候蔡正元變成了陳哲男的親友團報告員?國民黨的說法,是迴避問題的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