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6
張俊雄:農金改革完全合法,建立台灣金融改革基礎
針對連宋陣營批評政府接管三十六家農漁會信用部是「消滅農會圖利財團」一事,當年主導農金改革的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今(3/7)表示,在他擔任行政院長時,在野黨國會席次超過三分之二,接管的法令包括「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等,都是在野黨也支持才通過的,特別是在野黨立委公開提案要求優先處理基層金融,行政院都是依法行政,處理農業金融的呆帳逾放是政府的義務。張俊雄秘書長說,如果當時不處理,農民的存款可能付諸流水,擠兌的風波可能會提早發生!他當年優先處理農業金融,都是在野立委要求的,而且處理之後還提出「振興方案」,提撥十億五千萬元給三十六家農會作為會務運作之用,更取消農會一百萬元的存款上限,並由政府擔負風險責任,這難道不是支持農會嗎?這叫做消滅農會嗎?
張俊雄秘書長表示,當時部份農漁會信用部的逾放比甚高,他處理淨值為負數的信用部,獲得國際媒體的好評。當時「遠東經濟評論」一再警告台灣可能會發生本土金融風暴,如果不處理,每天國家要揹四千萬的債務,如果到今天才處理,國家要多花三百六十億元。他願意在部分農會反彈之下處理農業金融,是為了全民利益、農民利益,更是為了農會永續經營。
張俊雄表示,「金融機構合併法」是89年12月13日施行,其中第十三條規定授權公營行庫及銀行合併基層金融,這是在野立委提案要求的;「RTC條例」是90年7月9日施行,其中第五條規定優先處理基層金融,也是在野立委提案的。甚至在九十一年總預算審查時,國親立委要求優先處理基層金融,不得處理問題商業銀行(中興銀行),表決時民進黨立委也是都投下反對票!這些立法過程證明在野黨今天的批評是,為了選舉與選票「昨是今非」、「翻臉不認帳」!
針對國民黨立委劉政鴻對張俊雄秘書長提出的涉嫌貪污的告訴,張俊雄秘書長表示,他暫時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張俊雄強調,他之所以召開記者會澄清的原因是,為了讓大眾瞭解政府重大決策立法的過程,以及政府照顧農漁民的用心,並不想讓外界解讀為選舉花招,農金改革政策決定的過程明確,有立法院的公文書等證據,根本不需要透過司法來調查即可不攻而破,所以暫不採用法律途徑,張俊雄說他希望連宋陣營自我節制。
最後,對於連宋總部發行的「佃農之子背叛農民」的光牒,張俊雄表示,這份光碟當然是連宋總部的文宣品,而非真正的農漁民心聲。新聞部主任鄭文燦表示,這份光碟的開頭就是連宋的電視競選廣告,內容與連宋的政治訴求一致,因此,總部認為這根本是連宋的抹黑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