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7
民進黨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徐慶煌24小時內撤除違法選舉文宣
針對高雄縣第三選區立委參選人徐慶煌公然散佈侵權選舉文宣一事,民進黨今(27)日傍晚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徐慶煌文到24小時撤銷所有相關侵權文宣,否則將依相關法律程序,提出侵害商標權、肖像權之民刑事訴訟。
中央黨部秘書長卓榮泰表示,從政貴在誠實,徐先生違反黨紀在先,現在又涉及侵權,希望其能夠自重,不應擅用本黨黨徽和謝長廷總統候選人肖像,意圖誤導選民認知,呼籲其儘速拆除相關違法選舉文宣。
民進黨中央黨部今日寄發給徐慶煌之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台端前經本黨初選程序落敗,未獲提名,本應依參加初選之承諾及黨內既有慣例,全力為初選出線之同選區黨員同志進行輔選工作,詎台端罔顧黨內民主程序,違紀參選高雄縣第三選區,業經本黨中評會前於2007年12月22日決議予以除名,開除台端民進黨黨籍身分。
然查,台端竟於本黨中評會做出開除黨籍、予以除名之決議後,在未經本黨中央黨部及本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之同意下,擅自使用本黨之黨徽和謝長廷先生之肖像,並為本黨同志於2007年12月26日在高雄縣第三選區某處拍照存證,並向本黨中央黨部舉發前開不法情事。
為此函知台端並請收受本存證信函當日起,應於文到24小時內撤除背景有本黨黨徽及謝長廷先生肖像之競選文宣、海報或看板等;否則,本黨及謝長廷先生將依法律相關程序向台端提出侵害商標權、肖像權之相關民刑事訴訟,一切法律後果概由台端自行負責。
煩請台端查照,並儘速全部撤除背景有本黨黨徽及謝長廷先生肖像之競選文宣、海報或看板等競選物件,切勿自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