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3
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訴願成功 將展開第二階段連署
行政院訴願會昨(12)日決議撤銷公審會原處分,認定「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合於規定,民主進步黨游錫堃主席、謝長廷競選總部李應元總幹事、林佳龍秘書長、田欣立委參選人、王展星律師、以及文宣部孟義超主任今(13)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民主進步黨立場。游錫堃主席首先肯定訴願會還給台灣人民公民投票的基本權利,並強調公審會違法進行實質審查是違反民主潮流,接下來要請大家一起參與第二階段連署,展現台灣人民的意志與決心。
游主席指出,公審會在違法審查之後,又指稱原處分機關為公審會,而非中選會,但事實上公投審議委員會只是意思決定機關,最後行政處分的作成機關仍為中選會。游主席並指出,公審會認為此公投案遭否決,提案人不服應提起行政訴訟,而非訴願,但是游主席強調,公審會所舉辦的聽證會也僅具有諮詢性質,並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本黨依據公投法第55條規定提起訴願,完全合乎法律規定。
游主席表示,訴願會決議撤銷公審會原處分,認定「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合於規定,是還給九萬多連署人一個公道,更是保護國人的直接民權。未來透過「入聯」公投,可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並為台灣在國際上找出活路,反觀國民黨的「重返聯合國」公投案是自我承認隸屬中國的一部分,將消滅台灣主權。
李應元總幹事表示,行政院訴願會的決議是維護了台灣的民主法制,聯合國應該依據普世的民主價值,尊重台灣人民想加入國際組織的意願。林佳龍秘書長強調,訴願會認定此公投案合於規定的決議是進步且符合法理,也証明之前公審會已明確逾越其法定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