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3-15
民主進步黨第六屆第31次中常會新聞稿
一、對於此次花蓮立委補選,本黨落敗檢討一案,常會決議:
(一)感謝支持本黨候選人的所有選民。
(二)對於提名作業延誤,致使黨的候選人沒有充裕時間,讓選民充分認識與認同,常會今後將加以檢討並改進。
(三)至於選舉過程中,部份黨員有不妥,甚或影響選情之言行,黨中央絕不坐視,將由地方黨部進行瞭解處理。
二、本黨常會除通過增聘林山田、林鐘雄、鄭欽仁、李鴻禧為本黨顧問外,另通過向全代會推薦仲裁委員會之委員名單如下:
陳繼盛(繼任)、李勝雄(繼任)、洪貴參(繼任)
林玉體(繼任)、賀德芬(續任)、瞿海源(續任)
蔡墩銘(續任)、黃宗樂(新任)、李永熾(新任)
周弘憲(新任)、張政雄(新任)
三、全民健保歷經數年的規劃,耗費驚人,卻一再跳票,顯示國民黨既無意推動健保,亦無能執政。在全民期待的壓力下,竟倉促提出被各界譏為「亡國賤保」。國民黨為免被國人指責再度跳票,因此不顧法案之粗糙,也不顧民意之批評,強渡關山,匆匆實施,以致造成全民怨聲載道,未蒙其利,已遭其害,本黨以為國民黨執政、草率行事,規劃不善,難辭其咎,國民黨應負全責。本黨常會決議,就全民健保實施後相關弊端,健保局應於半年內加以檢討,否則,本黨將要求立院黨團就健保局相關預算,加以嚴格審議。
四、常會決議候補中央執行委員、中央評議委員可以列席本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
五、中常會通過朱星羽常委之提案,為維護本黨形象,並端正選風,本黨所有黨員不得以不正當方式進行黨內、外選舉活動,此案並責成組織部加以監督,一經發現將嚴厲處置。
六、中常會決議建請全代會將本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八條:「中央黨部、縣市黨部或鄉鎮市區黨部在登記後應決定各選區之提名名額」,修訂為「...登記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