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7-24

民主進步黨第七屆第4次中常會新聞稿


一、通過【十八歲公民權運動】:

延續【台灣憲草】精神,主張修憲將投票權年齡降低為十八歲。

責成國大黨團列為優先修憲案,全力推動通過;並責成中央黨部青年發展部及相關部門,推動【十八歲公民權運動】,提出說帖至各校展開說明。

 

二、發展【婦女工作團隊】:

為落實本黨婦女基層工作,要求組織推廣部及婦女發展部協助各地方黨部儘速成立婦女發展組。

目前已有台中市、雲林縣、台中縣、新竹市正式成立婦女發展組,而嘉義縣、高雄縣、台北縣、宜蘭縣、屏東縣則正在籌備中。將責成中央黨部組織推廣部和婦女發展部協助招募女性黨員,組訓婦女專職黨工,以及推廣婦女發展政策。

 

三、【加入聯合國】運動:

透過群眾運動、政黨與議會活動、國民外交三方式,推動加入聯合國運動。

由民進黨組成外交訪問團,赴美國紐約、華盛頓拜會,推動相關事宜。

於九月中旬訪美之前,發動加入聯合國的環島長跑。

 

四、【國大憲改】:

確定全黨應有共同的憲改主張。

責成中央憲改工作小組與國大黨團充分溝通,於下週三中常會提出共同的憲改主張。

 

五、【國大人事同意權】:

有關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尊重本黨國大黨團之決議,並建請國大黨團採取一致態度,避免開放投票,以維黨紀。

 

六、【台灣史話推銷獎勵辦法】:

(一)募款經手人服務費由30%提高至50%。

(二)為鼓勵現金流入,能於提貨之後盡快繳款者,亦將提高服務費成數。提貨金額以20萬元為基數。

提貨後一個月繳款者增加10%=》50%+10%=60%

(三)義賣總金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由主席頒獎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