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8-14

民主進步黨第七屆第6次中常會新聞稿


一、有關本黨財務事宜:

(一)確立【財務權責制】:黨主席和中常會應於任內將債款全數清償。

主席許信良表示:願意承受前任主席施明德所留下的債務﹐但希望能從本屆起建立「財務權責制」﹐不再造成下屆主席和中常會的財務負擔。

(二)將由本黨向銀行申請信貸﹐銀行如須保證人﹐將由中常委自願背書。

(三)爾後募款收入﹐應以償還債務為優先。

 

二、通過第七屆黨務顧問名單:

名單見附件一。

 

三、通過【反對黑道介入政治】聲明:

如附件二。

 

四、通過【反對司法迫害民進黨鄉鎮長】聲明:

如附件三。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