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11-13

民主進步黨第七屆第15次中常會新聞稿


一、【臨全會相關事宜】:12月1日

   第七屆第一次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程序如下:

   0800-0900 報到

   0900-0930 宣佈開會、致詞、報告

   0930-1200 討論事項

         1.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修正案

         2.黨章修正案

         3.仲裁條例修正案

         4.紀律法規改訂案

         5.其他提案

   1200-1300 午餐、休息

   1300-1730 討論事項(同上)、通過大會宣言、臨時動議、散會

 

二、【國發會憲改分組部份共識】:

確定本黨參加國家發展會議於【中央與地方關係】與【健全政黨政治】議題之立場,主張分別如下:

(一)本黨參加國家發展會議,在【中央與地方關係】議題上,堅決主張貫徹本黨廢省之一貫立場。廢省之方式,具體主張如下:

(1)修憲時在增修條文凍結憲法第十章、第十一章關於省之規定。

(2)提高縣市之地位與職權。

(3)下屆省長、省議員停止選舉。

(4)中央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下列事項:

(4.1)省政府現行職責與業務之轉移歸屬。

(4.2)省營事業之處理及相關事宜。

(4.3)省政府員工之轉任及相關事宜。

(4.4)省政府及省營事業現有員工之權益應依現行相關法規加以保障。

(5)研修廢省之相關法令。

(二)本黨參加國家發展會議﹐在【健全政黨政治】議題上﹐主張如下:

(1)政黨入憲﹐以確定政黨地位。

(2)政黨應依民主原則組織及運作﹐其具體內容應立法加以規範。

(3)政黨不得投資或經營營利事業。

(4)政黨經費以國家預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