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0

檢方貿然起訴王定宇 應將錄影帶公諸於世


 
針對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張銘清跌倒事件,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台南市議員王定宇以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首謀及傷害等罪嫌求刑一年兩個月;民主進步黨文宣部鄭文燦主任今(30)日表示,要證明王定宇議員使用暴力或脅迫,檢方應把錄影帶公諸於世。 
 
鄭文燦主任指出,張銘清跌倒事件中,各家媒體所拍攝的錄影帶,都無法確定王定宇議員動手打人或推人,檢方在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前夕,貿然起訴王定宇議員,明顯做給中國看,這是非常不妥當的起訴。
 
鄭文燦主任強調,要證明王定宇有使用暴力或脅迫,必須要有證據才能起訴,檢方應把錄影帶公諸於世。民進黨中央會進一步關切案情發展也會聲援王定宇議員,不過,鄭文燦質疑,張銘清跌倒事件從發生到起訴,只有短短九天,效率之高是否有其他因素考量,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