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2
民進黨:羈押陳前總統理由不足以說服社會
針對陳前總統今晨遭收押一事,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今(12)日表示,羈押一個卸任的總統,必須要有絕對的必要性,但特偵組及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羈押的理由,並不足以說服社會,為什麼一定要羈押陳前總統不可。
鄭文燦主任強調,特別是這段時間以來,司法單位「押人取供」的手段,幾乎已經到了常態化的地步,在偵辦的過程中也發生偵辦內容選擇性的透露給媒體,形成輿論公審或者社會公審的現象,這對當事人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在司法的調查與審理還沒展開以前,在人民的心中已經形成一個未審先判的偏見,我們認為司法的程序與公正都有待檢討。
鄭文燦主任指出,馬英九總統及王清峰部長事先預告陳前總統何時要被起訴,台灣司法的獨立性與自主性,因為總統與部長這樣的公開發言,受到極大的傷害。陳前總統案到底有沒有政治因素的介入與操縱,馬政府應向國人清楚交代。
鄭文燦主任表示,在整個羈押的過程中,卸任元首應該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否則很容易引起社會的對立的情緒,而這次的羈押陳前總統的過程,當陳前總統雙手舉起的那個時刻,確實讓很多支持者感受到羞辱。為了減少社會的對立,陳前總統應該有的一定尊重,相關單位也要用這樣的原則來處理,
針對聲押過程中傳出陳前總統遭法警毆傷一事,鄭文燦主任表示,一個卸任元首出庭竟然會遭受這樣的對待,顯見得對他的尊重、對他人身安全的保障都非常的輕忽,陳前總統的手臂不是自己拉傷的,顯然是由外力所造成,對於卸任元首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護,我們的民主會受到懷疑會受到挑戰。
鄭文燦主任表示,對於這次事件所呈現的,包括陳瑞仁檢察官所說的辦案群組化的現象,檢察官在重大案件的司法偵辦上,形成只辦綠不辦藍的現象,這確實是大家心中的問號,為什麼都只辦綠不辦藍,為什麼一定要採取「押人取供」、未審先判的方式,是不是台灣民主倒退、司法倒退,司法單位對於這樣的質疑有義務也有責任對外說明,
鄭文燦主任指出,國科會前副主委謝清志求刑15年但一審判無罪,高捷案中的前高雄捷運局長周禮良,也是被求刑但後來判無罪,審判過程中已經使當事人名譽受到無可彌補的傷害,對於檢察官起訴的權利,確實有必要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檢驗,司法單位對於外界對司法公信力有種種質疑,站在維護司法人權的觀點,應該要求司法單位徹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