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6
國民黨偷渡稅收互免條款顯然違憲且便宜行事
針對國民黨欲透過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二,偷渡兩岸稅收互免條款,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今(16)日表示,國民黨此舉顯然是便宜行事且違反大法官會議「租稅法定原則」的解釋令,租稅調整必須經過立法程序,民進黨主張行政院應提出營業稅與所得稅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
鄭主任指出,第三次江陳會所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其中第六點商訂「稅收互免」部分,只限定海運,國民黨卻想偷渡修法擴大為適用各行各業的兩岸稅收互免條款,這種作法顯然違反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令。
尤其,此次行政院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二修法,陸委會在報告中明確指出,中國來函催促我國應儘速完成修法,鄭主任對此抨擊表示,難道國民黨只聽中國,完全不顧台灣方面的法律規定與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令。
鄭文燦強調,民進黨主張對於兩岸租稅的調整或修正,立法院應有完全的決定權;且兩岸協議的位階不應高於法律,行政部門若推動兩岸稅收免措施,應回歸法制面,提出營業稅法與所得稅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查,而不是直接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二。
此外,針對馬英九總統將使用空軍一號當作競選黨主席專機,鄭主任質疑,過去陳前總統使用空軍一號或行政專機,也是按規定支付油料費,當時的國民黨曾經嚴加批判,認為是濫用國家資源。而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初,表示會盡量不搭空軍一號,現在為了競選黨主席,承諾也跳票了。鄭主任強調,國民黨不應雙重標準,希望他們以同樣的立場來檢視馬英九。
有關近來重大治安事件頻傳,造成人心惶惶,而馬英九總統昨日為了幫警察打氣,竟表示治安非常平穩,鄭主任批評,馬總統的說法與人民感受天差地遠,總統應該站在人民立場,不是一味粉飾太平、美化數字,不敢面對人民真實感受。鄭主任說,我們體恤警察的辛勞,但政府不可輕忽治安敗壞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