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5

民主進步黨第十四屆第四次中常會新聞稿(附件:十年政綱性別篇 初稿)


 

民主進步黨主席今(25)日召開第十四屆第四次中常會,邀請台大外文系教授劉毓秀就「十年政綱:性別篇」進行報告。發言人蔡其昌轉述中常委討論表示,民進黨過去執政時,著手在公共決策上推動「性別主流化」的概念。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開始,但也是一條很長遠的路。社會上不平等的性別關係、和制度上的性別失衡,仍然需要持續的調整和矯正。台灣社會的確需要性別主流化的思維,性別的多元價值才能夠貫穿整體國家政策。

 

蔡其昌進一步說明,最近社會熱烈討論「少子化」和「貧富差距」的趨勢,民進黨認為,從性別的角度來觀察和面對這兩個課題,是相當重要的。只有減輕婦女的照顧負擔,支持婦女的就業和所得提升,真正去建立一個平衡工作與家庭的性別平等環境,才能夠從結構面去遏止人口結構繼續失衡、並減輕貧窮家庭的問題。

 

此外,今年9月28日為民進黨創黨第24週年,今日常會也通過訂於9月26日(星期日)在台中市舉辦慶祝活動。蔡其昌說,為配合五都選舉主軸「光榮‧幸福‧新一代」,除規劃有公民市集外,民進黨將打造一個適合親子同樂的環境,更加貼近市民生活,希望中部地區的朋友不分藍綠、共同參與。

 

中常會後,媒體詢問有關週刊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朱立倫享隨扈特權之事。蔡其昌說,朱立倫被揭露享隨扈特權後,內政部長江宜樺隨即回應民進黨大台南市長參選人賴清德也依規定申請隨扈,沒有特權,然而社會大眾關心的,其實是申請隨扈的過程是否符合法令,是否有特權情況發生。

 

蔡其昌指出,賴清德是在去年三合一選舉期間受到威脅而申請隨扈,並不是因為參選大台南市長才來申請。他也說到,朱立倫任副院長時的隨扈職務是到8月17日止,照理說候選人身份是在9月登記之後才確認,朱立倫卻在8月就可以提出申請,難免令外界懷疑,警政署修改安全警衛派遣規定是為朱立倫量身訂作。

 

蔡其昌強調,到目前為止蔡英文沒有收到任何請她申請隨扈的通知,警政署的作法明顯不公。任何選舉必須力求公平、公正,希望行政部門不要有顏色之分,應該以公平的態度來看待這場選舉。

 

 

 

【十年政綱】性別(初稿)

 

壹、趨勢與挑戰

 

台灣雖然推動性別平等有年,並從2006年起正式實施性別主流化政策,但不可諱言,女性在政治參與、教育文化、就業與升遷、薪資與所得、人身安全等等方面,仍然受困於不平等的處境。女性需求得不到國家與社會的充分支持,導致女性紛紛選擇不(晚)婚、不(少)育,演變成嚴重少子女化的困境。此趨勢若無法逆轉,五十年後高齡人口將超過總人口的四成,這樣的社會並無存續的可能。

 

低生育率只是結果,需要去面對的挑戰是它背後的原因。已有研究指出,注重女性需求的高度發展國家如北歐,其生育率已逐漸回升,而女性生育率與就業率也呈現正相關。這顯示面對少子女化問題的良方,在於建立一個平衡工作與家庭的性別平等環境,讓婦女能夠兼顧家庭角色及自我實現。

 

就工作與家庭的平衡而言,一項關鍵性因素在於托育制度。我國托教服務高度營利化,以學齡前機構托育為例,營利機構提供的服務量比例高達七成(美國為三成),價格昂貴且品質無保障,導致家長的經濟負擔沉重,更使得兒少未能自幼得到充分的、良善的照顧和啟發,侷限了創造力與人格的發展。由於欠缺平價普及的托育服務,使選擇婚育的女性被迫離開職場,這在婚姻和就業不穩定的時代,易使其家庭和子女陷入貧窮。

 

另一項關鍵在於女性勞動參與及經濟能力的提升。目前除了不平等的家庭照顧及家事負擔,剝奪了女性出外就業的機會之外,包括女性主要職種的低薪化、浮濫的外籍監護工制度剝奪女性照護與家事服務的工作機會、職場薪資結構明顯的性別差距、以及家庭財產繼承不公平等,種種因素皆限制了女性的經濟活動能力,也使身為主要高齡人口的女性,面臨了嚴峻的老年貧窮問題。

 

不良性別關係及窳陋制度交織而成的負向循環,已經嚴重威脅社會的存續,這使得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工作更顯急迫。當今國家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在於能否建立一個能夠實現性別平等的機制,於各個領域和層面的公共事務決策上,評估其性別意涵,使得男女雙方受益均等。在機制的健全之外,女性的公共事務決策參與,也必須大幅提升,以使性別的多元價值能夠貫穿整體國家政策。

 

貳、核心理念

 

家庭和社會能否生生不息的關鍵因素,端在國家制度和性別關係能否因應新時代男女角色的需求。國家應該將國民生命基本需求的滿足視為責任,提供托育與照護服務,並確保就業與經濟安全,維繫個人與家庭基本生計。同時也應建立公正且靈活的「民主組合」(democratic corporatism)模式之決策與協力機制,支撐不同性別、族群、階級、年齡的人口能夠良性共生,並讓有限的社會資源能被公平分配及高效能運用。

 

前述理念架構應透過性別主流化機制轉化為具體政策,包括促進性別與階級平等、形塑社會團結、創造女性生育率與就業率的雙高、提升家庭經濟與生活(包括育兒)品質,並藉著對於女性就業的支持與兒童托教的投資,解除貧窮的世代循環與國家勞動力的瓶頸。其正向作用之關鍵因素在於:提供平價、普及、優質的照顧服務,減少家庭照顧費用,解除青壯者的後顧之憂使之安心出外就業,並提供社區居民大量非低薪的公共化照顧工作機會。此良性循環將使我們在性別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因應全球化經濟與人口少子女化、高齡化之危機。

 

此外,更應致力於促進社會所有面向的性別平等,包括政治參與、教育文化、就業、升遷與薪資、經濟安全、人身安全、健康醫療等,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參、政策主張

 

一、友善女性就業環境:制定以女性主體福祉為考量的女性就業、經濟與福利政策,支持及促進女性參與勞動與經濟活動。並積極減少就業市場的性別歧視,鼓勵企業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二、推行照顧公共化:逐步建立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化托育系統(包含保母托育、幼兒園、課後照顧)與長期照顧系統,以確保照顧與教育之基本價值不受扭曲,提升服務品質及工作人員權益保障,支持男女國民兼顧就業與家庭。其中,公共化托育服務應被設計為連結人口政策、兒童培育政策與充分就業政策等三大面向的關鍵性因素。

 

三、普及社福並容納弱勢:對於中低收入家庭、單親、少數族群、移民家庭等弱勢者之生活基本需求滿足,應以「普及共享,容納弱勢,尊重少數」之原則與作法,大幅度取代現行殘補模式福利措施、或所謂「弱勢優先」之舉措,以避免標籤化,及破壞社會團結,而能有效提升弱勢者的生活與能力水準,增進其脫貧的潛力、動機與機會。

 

四、打造友善婦女空間:全面檢討公共空間設計,加強大眾運輸服務、公共設施與城鄉建築對女性的友善程度,打造使婦女安全並安心的生活環境,以落實女性人身安全保障。

 

五、推動家庭民主化:改善家庭中的性別關係,包括男女平等分擔家務育兒責任,男女平等享有就業、自我實現的權利,男女平等繼承財產,以及矯正出生嬰兒性別比例的失衡。

 

六、加強婦女參政與兩性共治:鼓勵並培訓基層婦女參與社區、村里長以及基層民意代表選舉。舉辦參政研習營,培力基層婦女,增加其網絡、資源,並強化其問政能力與性別意識。

 

七、尊重不同性傾向者的人權:不同性傾向者的人權與自由應被尊重;各級政府應檢討各項政策及行政中對其之歧視性作為。

 

八、貫徹性別主流化:政府部門應落實性別主流化,針對所有法案、政策、方案檢視其對男性與女性的不同含義,務使男女兩性均等受益。性別主流化工作應有明確的財務與人力分配,並應監督其進度。現階段性別主流化政策應著重促進工作與家庭之平衡,以解除女性生涯困境與少子女化危機。

 

九、落實民主組合決策參與:於各級政府建立民主組合決策及執行機制,暢通政府縱向及橫向行政管道,結合社會各方意見與資源,以細緻實踐前述各項政策。於現階段,此機制應著重運用於設定與調整各項公共化照顧服務的規格(包括費用、品質、人員待遇等事項),以產出政府和家庭雙方負擔得起的普及優質托育和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