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陳致中遭解職議員,莊瑞雄:不符平等原則


 

 
針對昨(17)日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內政部隨即發佈將解除其議員資格,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今表示,法院判決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莊瑞雄說,最高法院對藍綠的判決有「兩套標準」,2007年國民黨立委邱毅因帶頭衝撞法院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確定,因為邱毅是民代,法院即尊重他的民意基礎,判他1年2個月,未予褫奪公權,讓他帶職服刑,但最高法院卻對陳致中的3個月輕罪,不給緩刑,執意讓他解職,同樣是民意代表,怎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待遇?法院判決明顯不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莊瑞雄強調,子女為父母做偽證,在刑事實務上通常不會嚴厲苛責,因為社會對於子女在法庭上咬父母犯罪,本來就沒有期待可能,因此法院對於這種輕度犯罪形態,應該給予緩刑,但法院卻執意不判陳致中緩刑,故意用輕罪來剝奪具3萬多票民意支持的高雄市議員職務,法院判決的動機不免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