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7

高院改判蔡煌瑯等有罪,林俊憲:提名資格不受影響


         立委蔡煌瑯等 8名現、前任立委,被控收受牙醫師公會賄款推動立法,一審都獲判無罪,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逆轉改判有罪,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高院判決蔡煌瑯、趙永清、廖本煙有罪,依據黨內公職人員提名條例規定,判決確定才會影響提名資格,因此蔡煌瑯等民進黨的不分區及區域立委提名資格目前不受影響。他說,另有關蔡煌瑯等被高院判決有罪,是否適用廉政條例,應依內規程序處理,尊重廉政會職權。

 

         林俊憲強調,一審和二審判決的嚴重落差,且在大選前的敏感時刻重判,不免讓人質疑有強烈的政治動機,衝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民進黨支持蔡煌瑯、趙永清、廖本煙上訴到底,全力捍衛清白,並期盼司法獨立、確實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