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9
曾勇夫:「被告不一定起訴」 徐國勇痛批檢察署包庇,將改提自訴、盼司法公正
針對法務部長曾勇夫影射民進黨斗六市長補選落選人張聰明因為買票不成而落選,台北地檢署昨(28)日首次開庭,但只傳喚被害人張聰明,卻不敢傳喚加害人曾勇夫, 無獨有偶,法務部長曾勇夫對媒體直言他「被告不一定起訴」,民進黨顧問律師徐國勇表示,這明顯有「官官相護」的 包庇嫌疑,檢調單位對待小老百姓呼來喚去,但對待黨國權貴就恭恭敬敬,難怪司法無法取得人民信賴,逼得人 民只能用自焚的極端手段,懇求司法公正。
徐國勇說,台北地檢署不只不敢傳喚他們的頂頭上司曾勇夫,更對應稱為被告的曾勇夫尊稱「部長、部長」,程序中對 於是否傳喚曾勇夫三緘其口,可見檢察署不敢法辦曾勇夫,坐實檢察官「辦綠不辦藍」的普遍質疑,所以我們將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改提自訴程序,不再透過法務部的檢察系統,直接到法院要求被告曾勇夫出庭。
徐國勇強調,曾勇夫具體影射民進黨斗六市長候選人買票未遂,若真有賄選情資,曾勇夫也違反「偵查不公開」,涉嫌刑事洩密罪,而目前法務部否認有斗六選舉的賄選情資,即代表曾勇夫「空口說白話」,不實抹黑張聰明,明顯構成刑法誹謗罪,我們對檢 察署不敢依法偵辦的包庇態度深表失望,難怪曾勇夫敢直言他「被告不一定起訴」。
張聰明表示,曾勇夫是查賄的最高權責機關首長,理應嚴守分寸,嚴格執行查賄,卻不實抹黑他人因為買票不成而落選,他可以接受落選結果,但完全無法接受買票的人格侮辱,因此我們改走自訴程序,要求曾勇夫直接到法庭上講清楚,希望司法能公正審判,還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