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0
尊重語言人權,建立母語無障礙環境
日前在雲林第二監獄發生家屬探親時以客語交談,卻因監所人員不諳客語,以擔心有串供之嫌為由加以制止。對此法務部已公開說明並檢討改進。我們肯定法務部迅速而誠懇的回應,但此一案例顯示威權時代以來踐踏本土語言尊嚴,使本土語言被排除於公共領域之外的政策,必須根本地檢討改善。
雖然今日多數國民已能通華語,但使用母語乃是基本權利,人民亦無義務通曉毫無法源依據的所謂「國語」。為尊重人民自由使用其語言的權利,建立多元文化社會,我們認為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機關應建立母語無障礙的環境,落實陳水扁總統的多元文化主張。
自民進黨執政之後,設立了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讓客語與原住民語言得以重返公共領域,這在語言平等與母語權利的實現上乃是一大進步。近年來行政院客委會亦推動客語無障礙環境,與醫療院所等公私機構合作,提供客語服務。今年台北與高雄兩市的市長候選人謝長廷先生和陳菊女士也提出了立意相仿的城市多語化相關政策,主張讓民眾在洽公和會議討論時可獲得母語服務和通譯設施,這些做法值得參考仿效以全面建立語言無障礙環境,我們認為這正是轉型正義的重要工程之一。
最後,民進黨政府曾提出國家語言法草案,卻受泛藍陣營阻撓,未能完成立法。我們呼籲泛藍陣營反省威權時代的「國語政策」,尊重台灣人民母語權,儘速支持通過本項法案,使我國的各種語言都能享有平等的地位,伸張母語使用者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