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0

民進黨婦女部對於《生育保健法》修正案的聲明


尊重婦女身體自主權,廢止人工流產三天諮詢期的規定
 
針對行政院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訂定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事件。民進黨婦女部強調,婦女擁有完全身體自主權的主張,應受到各界重視。
 
目前關心《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的意見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婦女擁有完全的身體自主權,墮胎不需三天諮詢期;另一派則主張應延長諮詢期,以維護胎兒生存的權利。但民進黨婦女部主任許嘉恬表示,捍衛婦女身體自主權與爭取胎兒生命權同等重要且不相違背,請相信女性的思考及判斷力。
 
民進黨婦女部主任許嘉恬並提出兩點聲明:
 
1.          請勿將婦女視為不會思考的動物。當婦女因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因素決定進行人工流產,進入醫療院所時,事實上早已仔細思考。根據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今年暑假調查,六百餘位曾墮胎的女性,墮胎前已至少有八天思考,才決定找醫師進行人工流產。此次草案中規定三天諮詢期,根本是不相信女性擁有自主思考能力、判斷能力及對身體的完全自主權。
 
2.         請尊重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設置宗旨。修正與婦女權益關係重大的《生育保健法》,應先經過婦女權益最高機構行政院婦權會,才送達行政院會討論。本次《生育保健法》修訂過程中,衛生署雖曾召開優生保健委員會,邀請婦權會委員列席表達意見,當時婦權委員希望兩方各退一步,待取得共識再提出,但18日行政院會就通過修正案,跳過行政院婦權委員會,婦權會形同虛設,無疑是違背行政院設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