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4

民主進步黨第十一屆第十七次中執會新聞稿


民主進步黨今(6/14)日舉行第十一屆第十七次中執會,會中決議通過針對國親發動的罷免案,建請總統不提出正式的答辯書,並建請總統透過向人民報告的方式,針對國親提出罷免的理由提出強力反駁。同時決議通過本黨台北市議員許富男同志因涉嫌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之柏油鋪設貪瀆弊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提送中央評議委員會議處。
 
今日會中針對國親發動的罷免案,建請總統不提出正式的答辯書,並透過向人民報告的方式,針對罷免之理由提出強力反駁,同時將這六年來執的政理念和施政結果,向人民提出詳細完整之報告,藉此突顯罷免提案的荒謬,並積極贏回台灣人民對政府執政團隊的信賴和支持。秘書長林佳龍表示,這項提案獲得中執委無異議通過,希望泛藍不要用司法案件,作為藉口無限升高衝突,企圖進行政治鬥爭,在此也確立民進黨不會隨著國親罷免案起舞,持續推動政務贏得人民支持。
 
今日中執會並針對公職提名條例與黨章修改進行討論,首先針對即將來臨的立委選舉提名制度,會中通過16項重大修法提案,其中增列針對立法委員艱困選區,授權黨主席跟中執會得辦理徵召。
 
林佳龍秘書長表示,這項決議主要是為因應民進黨上次立委選舉得票率在30%以下地區,希望能夠儘早產生候選人並提早經營選區,如此才能夠贏得好成績。
 
對於不分區提名辦法,會中也進行大幅度修改,主要包括降低黨主席提名總額,從不分區提名人數的二分之一降為三分之一,讓更多名額可以由本黨同志參與不分區選舉。
 
同時對於不分區委員資格也有所限定,林佳龍表示,因為不分區立委未來會是黨的重要政策宣揚和政策辯護力量,所以增列須具備中央政務官、立法委員、縣市長、重要黨職等資格限定;初選辦法上也略作修改,將原本民調和黨員投票五比五的比例調整為民調佔6成,黨員得票佔4成;連任最多為一次,任期最長為八年。區域立委部分,參選資格也有部分鬆綁,包括取消二分之一條款與五年條款,降低入黨年限,由兩年改為一年等,林佳龍表示所有修改都是為了增加提名彈性,讓優秀人才能夠投入選舉不會受到提名機制的硬性限定。
 
林佳龍說,立委提名部分,必須簽署廉政專職公約與提名登記誓約書,承諾不擔任任何營利事業之主要負責人、董監事、業務之實際執行人,或主要股東;若以擔任者,願於三個月內辭去相關職務。會中同時也修改初選相關規定,希望可以快速解決初選期間爭議,尤其涉及人身攻擊,可以嚴厲排除,淨化選風建立廉政規範。黨章修改方面,確立未來會推動設立廉政專章,廉政委員會法制化,立委專職化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