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8

中央黨部針對宜蘭縣黨部林建宏辭職聲明回應新聞稿


針對宜蘭縣黨部代理主委林建宏今天發出的辭職聲明,民進黨中央黨部說明如下:
 
一、        民進黨對三月一日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係於去年12月28日呂副總統代理主席期間,經中執會做成決議通過五項處理原則,並成立督察小組負責。根據處理原則,各縣市議會黨團必須以決議的方式決定支持人選,該決議並經向督察小組報准後方為有效。因此各議會黨團有關支持人選的決議,只要符合五項處理原則,並經督察小組核備,即符合中執會的要求。
 
二、        宜蘭縣議會黨團對正副議長選舉所做之決議,係由黨團自主決定,並經二月二十七日督察小組核備在案。游主席並非督察小組成員,並基於尊重督察小組機制以及議會黨團自主,從未加以干預。
 
三、        黨中央對於林代理主委的辭職深表遺憾,惟盼同志尊重黨內機制,勿誤導視聽。
 
四、        黨中央一再要求黨籍縣市議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正副議長選舉涉及金錢交易或其他不當利益,若有違反,將以最高道德標準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