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9

民主進步黨第十一屆第十二次中執會新聞稿


民主進步黨今日(11/09)召開第十一屆第十二次中執會,會中邀請交通部林陵三部長針對「重大交通建設」提出專案報告,蘇貞昌主席裁示內容如下:
 
近年來,交通部投入大量經費,積極推動或參與各項重大交通建設,如興建高速鐵路、改善台鐵系統、辦理都會區捷運以及建構環島高速路網等,這些重大交通建設完成後,台灣整體交通將更為便捷。如高速鐵路完成後,南北交通時間將大幅縮短,使整個台灣成為「一日生活圈」,再配合其他交通建設,不僅能縮短城鄉差距,改變城鄉風貌,並將進一步帶動國家整體發展,因此深為社會所期待。對於交通部推動各項重大交通建設,我們深表歡迎與肯定,但亦期待交通部能善盡督導之責,確實掌握工程品質及進度,使國人能早日享有更便捷的交通,更優質的生活。再次感謝林部長的報告。
 
今天中執會通過追認二○○五年基隆市長選舉王拓退選案以及徐志明、陳哲男二人的除名處分案。此外,會中亦討論通過周禮良因高雄捷運招標案、方來進因泰勞進用案,嚴重破壞本黨名譽,違反黨紀,將移送中評會議處,並建請予以除名處分。中執會同時通過將於11月27日舉辦全國同步大遊行活動,以「改革v.s杯葛」、「顧台灣v.s親中國」,並請各地方黨部配合縣市長競選總部全力動員,同步舉行遊行等相關活動。
 
蘇貞昌主席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高雄捷運案近日來沸沸揚揚,周禮良、方來進兩人在高雄市政府五人調查小組所提出的調查報告中,已經明確指出兩人失職之處,因此今天中執會以最快的速度討論通過除名處分案,表達絕不護短、嚴正綱紀的立場。蘇貞昌表示,民主進步黨自創黨以來,以清廉改革為基本價值,近日黨內同志的若干錯誤,民進黨要用決心、速度來整頓,並以最高的道德標準處理這些個案。
 
主席蘇貞昌指出,民進黨在事件發生後深切的反省、認錯,並立即改正,對照國民黨不知自我反省,反而要推出三反大遊行,國民黨才是貪污、特權、舞弊的代名詞,也是集體性、制度性貪污的大集合。例如侵佔公產為黨產,現在更是變現入袋、以黨職資歷計算為公職資歷,領國家退休金,並享受18%的優惠利率,在被揭露後不知悔改認錯,現在卻要以假道學的訴求來舉辦遊行,實在是荒唐無比。然而國、親兩黨不斷的杯葛保護國家的軍購案及攸關民生的地方基層建設案,年底選舉在即,民進黨將要集合所有愛護台灣的人民及改革有志之士,在11月27日擴大舉辦全國同步大遊行,以「改革」對抗「杯葛」,以「顧台灣」對抗「親中國」。
 
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在會後記者會也進一步針對中執會相關決議進行說明,李逸洋表示,前高雄市捷運局長周禮良,經高雄市政府「高雄捷運五人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指出,在處理高雄捷運公開招標部分之土建工程六個區段標,於開標過程及開標結果的評決,疑超出興建營運合約授權範圍,調查小組認為該開標過程明顯不當;且周禮良於九十三年九月辭高雄捷運局局長一職後,在同年十月收受陳敏賢名下福康文教基金會六十萬元研究費,並在年底住院期間又收受陳敏賢所送二十萬元慰問金,也逾越常理。同時,在檢調機關偵辦高雄捷運相關違法弊失以來,周禮良迄今仍未有效釐清各界質疑,中執會認為,周禮良言行已嚴重破壞民進黨名譽,因此,決議中評會作成除名處分,予以開除黨籍。
 
而前高雄市勞工局局長方來進,亦經前述調查報告指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在九十三年六月底高雄捷運引進外勞以來,未曾主動就其生活管理事項進行查察,且於核發求才證明時,疑有配額外流及查察不實、偽造文書之嫌;勞工局於「核發求才證明」及「外勞查察」業務執行上顯有諸多弊失,檢調機關已於本年十月四日傳喚方來進,並經檢察官諭令二十萬元交保,其言行同樣嚴重破壞民進黨名譽,中執會亦決議移送中評會作成除名處分,予以開除黨籍。。
 
李逸洋表示,民進黨一向以高於法律的道德標準落實黨紀,周禮良、方來進雖尚未經法律判決確定,但為正黨紀,中執會仍然決議移送中評會予以除名。李逸洋也說明,周禮良是2005年3月31日入黨,方來進則是1991年3月1日入黨。
 
針對周禮良部分,李逸洋進一步說明指出,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在八十四年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明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接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其立法意旨,就是在禁止公務員離職後,從事與原任職務具密切關係之行為。不過,現行條文僅有對職務進行規範,考試院已經在九十一年七月五日及九十四年十月三日分別函請立法院審議「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條文由職務禁止改為特定行為禁止,也就是認定公務員離職後一定期間內,對與其任職期間執行職務涉及的相關利益,仍須秉持迴避原則,這樣的修法方向,與美國政府倫理法、日本公務員法的規定相同,都明定公務員離職後,不得以任何方法,為自己或他人,利用任職期間所知悉之業務內容,獲取不當之利益。
 
李逸洋表示,周禮良在九十三年九月前為高雄捷運局局長,陳敏賢為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其利害關係不言自明,而周禮良於卸任職務後,收受陳敏賢名下基金會六十萬研究費,實質上已違反公務員服務之倫理準則,之後更在其住院期間收受二十萬元慰問金,明顯違反常理,都屬不當行為,即使周禮良收受不當研究費與慰問金並未違反現行法律,但民進黨仍決定以高道德黨紀,移送中評會予以除名。
 
另,針對中執會決議,將於11月27日舉行全台大遊行,訴求「改革v.s杯葛」、「顧台灣v.s親中國」,李逸洋進一步說明指出,國民黨執政時期,貪污文化根深蒂固、貪瀆不法事件層出不窮、貪瀆金額接近天文數字,許多潛逃外國的重大貪污通緝犯,如劉松藩、伍澤元、朱婉清、郭廷才、陳由豪等人,不是與國民黨關係深厚就是擔任高官。國民黨執政時代的大型企業及銀行掏空案,大家都記憶猶新,如廣三案、尖美案、中興銀行案、泛亞銀行案、台中商銀案等,都是與國民黨親近的經營者,長期不法行為所犯下的罪行。李逸洋批評,國民黨過去五十年的執政紀錄,可以說就是一部貪污特權的歷史,國民黨不思反省,也未向人民道歉,竟還要舉行所謂的「反貪污、反掏空、反腐敗」三反大遊行,令人感到可笑,人民應該要送國民黨一面鏡子,讓他自己照一照。
 
李逸洋表示,近日部份媒體及在野黨不斷渲染高捷等事件,對民進黨年底三合一選舉的選情確實造成影響,但民進黨一向勇於承認錯誤,明快處理,相信能贏得民眾的認同與支持。李逸洋表示,如果民進黨輸了年底三合一選舉,將讓國民黨把台灣贏回來,送給中國,也將讓國民黨黑金復辟,台灣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主體性將會流失,產生向中國傾斜的危機,年底選舉的勝敗不只是民進黨輸了一場選舉,也會輸掉台灣。
 
李逸洋也說明,本次大遊行將在各縣市同步舉行,在「改革v.s杯葛」、「顧台灣v.s親中國」的主軸下,各縣市競選總部也可以視該縣市狀況,將相關的公共政策訴求納入,活動雖以遊行為主,但也不排除透過其他形式舉行。在分工方面,遊行路線及指揮系統由地方黨部配合各縣市競選總部規劃、執行,中央黨部各部門則協助各縣市進行活動設計及企畫。另本次大遊行決議要求各縣市黨公職負責動員支持者參與,形同向黨公職下達動員令,務期使遊行順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