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2011年常年黨費繳納通知
2011年常年黨費繳納通知
親愛的黨員同志:
2011年黨費開始徵收了,請於即日起持通知單至全國四大便利超商、郵局、全國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卡定期扣款、存款帳戶定期扣款繳納黨費。
注意事項:
- 法務部頒布行政命令,將「代繳黨費培養人頭黨員」增列於「賄選犯行例舉」,代繳黨費將涉及賄選行為。
- 依財務管理條例規定,黨員應於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間繳交該年度常年黨費,未於期間內繳納者,暫停黨內一切權利,於補繳日起90日後始得恢復。
- 請繳納應繳全額,務必索取代收單位之繳費證明單並核對繳款金額無誤。為保障您的權益,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留。
- 黨費繳納如有爭議時,以代收單位電子單據系統之資料為準。
- 繳納者應自行負擔手續費用,便利超商10元,郵局12元,農漁會信用部10元,信用卡則為繳費金額之2%,存款帳戶定期扣款8元。逾期者仍可持本通知單至各大便利商店或郵局繳交黨費。
- 繳費期限:2011年1月31日
- 黨費通知單相關問題,請洽所屬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