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進黨所提名的台北縣長候選人羅文嘉及台中縣長候選人邱太三發起的〈縣市執政四大公約〉連署行動,今天上午十點於民進黨中央黨部,會同一起參與連署的宜蘭縣長候選人陳定南、屏東縣長候選人曹啟鴻及花蓮縣長候選人盧博基,共同召開記者會,公佈四大公約的內容及連署名單,提出更高於現行法律規範的自我要求,表示當選之後,將用具體行動實踐民進黨清廉執政的理念。
這波由羅文嘉和邱太三所共同發起的〈縣市執政四大公約〉連署行動(內容參見附件),從昨天中午開始展開,卻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獲得了包括宜蘭縣陳定南、桃園縣鄭寶清、新竹縣林光華、新竹市鄭貴元、花蓮縣盧博基、苗栗縣邱炳坤、台中市林佳龍、南投縣蔡煌瑯、彰化縣翁金珠、嘉義市陳麗貞、台南市許添財、屏東縣曹啟鴻等共十四位民進黨提名的縣市長候選人的簽名連署支持。
由於連署時間緊迫,加上各候選人選務在外行程繁忙,有些候選人一直到昨天晚上都還沒看到連署書的內容,因而有些候選人雖表示同意但來不及傳真簽名,而像嘉義市長陳麗貞和彰化縣就都在今天一大早才來得及把簽名傳真到台北。兩位發起人都表示,雖然今天已經召開了記者會,但連署活動仍會持續。
今天的記者會是由陳定南、曹啟鴻、盧博基、邱太三和羅文嘉等五位縣長候選人聯袂召開。出席者在會中除了當場宣讀、簽署〈縣市執政四大公約〉之外,也分別闡述這份公約的意涵。
首先發言的邱太三表示,他和所有候選人一樣,自參選以來就不斷感受到選民對民進黨改革的期待。選民期待的是:民進黨當年創黨時標舉的理想是否能在執政之後實現?以及民進黨的政治人物能不能立下比法律規範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自我要求?和一向勇於自我批判的民進黨,是否能成為所有政黨的榜樣,先從自身的反省改革做起?所以,不管有沒有選舉,民進黨一定要盡快加速改革,重新贏得人民的信任。不論社會如何質疑,民進黨都應反求諸己,讓理想、公平、正義和清廉的價值實現。
曾任法務部長、也已曾在宜蘭縣執政過八年、被譽為台灣的「清廉先生」的陳定南則表示,清廉是政治人物最基本的操守要求,早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實施之前、二十四年前他首次當選宜蘭縣長時,就已是全台灣第一位公佈財產的縣市長;一直到十六年前他二屆任滿卸任時,他又主動公佈自己的財產明細。過去二十多年從政生涯中,他的財產都是存在銀行的活期存款或定存,沒買賣過任何一張股票,所得利息恐怕比交付信託還要少得很多,所以,他絕對會以身做則,遵守公約的規範。至於人事部份,他從前擔任宜蘭縣長時就是以最嚴厲的標準要求政務官,只要涉及貪污的主管,一律以行政處份記兩大過予以免職。
民進黨徵召的花蓮縣長盧博基則是特別強調公約中第三點及第四點的重要性。盧博基對花蓮縣國民黨連續執政五十年所引發的人事弊端特別有所感觸,他指出,因為國民黨在花蓮一黨獨大連續執政五十年,所以在縣政府及各級機關單位的人事聘用往往攀親帶戚,無法用人唯才,造成地方發展的限制。因此,只要他當選花蓮縣長,一定革除這些惡習。
屏東縣長候選人曹啟鴻表示,他非常引以為豪的是,從擔任省議員一直到二屆六年立委任內,從來沒有為自己親族關說過任何一件人事案件。未來如果他能順利進入屏東縣政府,也一定會秉持相同的原則自我要求,決不以縣府職位做為人事關說、酬庸的工具。曹啟鴻進一步指出,應該找回民進黨的核心價值,重新燃起大家的信心。
最後發言、也是此波連署活動發起人之一的羅文嘉指出,民進黨為了回應民眾的期待而發起的反省運動,十多天來已經獲得很大的迴嚮,也成為黨內大多數人的共識。過去這幾天黨內或許有些人反彈,其他政黨也有冷嘲熱諷,但是改革的號角已經響起,只有前進下去,沒有後退的道理。而且改革現在應該進入第二階段,就是拿出具體的做為──「行動、行動、再行動」。不能讓人民覺得你只是說說而已,應該立刻提出改革的具體內容。這份連署書的內容就非常具體,每一項都提出比現行法律更高的規範來約束候選人當選以後的行為,對候選人提出更高於一般道德的自我要求。所以,這個連署聲明不只是民進黨反省運動的延續,更是提升台灣政治品質、實現清廉政治理念的具體呈現。
記者會後,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特別來到會場向出席的縣市長候選人致意,除了肯定候選人的訴求之外,也再次重申民進黨的改革運動沒有底限,一定會貫徹到底。
《附件》
縣市執政四大公約
自今年以來,所有民主進步黨提名之縣市長候選人,無不深切感受到許多民眾對於本黨的期待。他們的期待的是:
民進黨當年創黨時標舉的理想是否能在執政之後實現?
民進黨的政治人物能不能立下比法律規範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自我要求?
一向勇於面對問題、自我批判的民進黨,是否能成為所有政黨的榜樣,先從自身的反省改革做起?
所幸,近來民進黨內已經逐漸出現發動攺革的呼聲,不但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與稱許,更陸續獲得府、院、黨多位領袖先進的回應。
身為民進黨所提名的縣市長候選人,我們認為在吹起改革的號角之後,接下來,民眾要的是實際而且具體的做法,也就是要求民進黨應該立刻兌現清廉政府的承諾:「澄清吏治、毋枉毋縱」。就是現在,就從政府本身做起。
我們主張,中央政府應針對高捷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案…等事件立即展開行政調查,對失職人員進行懲處,以澄清民眾疑慮,維護政府公信。
而在地方政府部份,我們願意以最高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提出具體落實的辦法──「縣市執政四大公約」,來實踐清廉執政的理念:
一、縣市長和副縣市長,及與縣市長同進退的首長或主管,財產都應交付信託。
二、一級首長或主管如有任何異於常態的財產收入,皆須主動向政風單位說明。
三、涉及貪瀆而遭起訴的單位首長或主管,決不護短,皆立刻調職,靜待司法調查結果,再予以撤職或復職。
四、內舉應該避親,正、副縣(市)長及一級主管,決不聘用四等親以內之親屬在同單位任職,以避免用人不公之嫌。
回應民意,回應改革的呼聲!就是現在,就從我們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