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堅守二分之一門檻,本黨和林義雄先生一致:
對於國大職權行使法,我們一直主張二分之一的門檻,國大集會只是確認全民投票的結果,二分之一複決,符合憲政法理。本黨和立院黨團認為,只要四分之一的國代,就可以否決立法院四分之三多數通過的決議,這是以少數否決多數,違反民主原則的設計,同時如果採四分之三的高門檻,一票反對票將是三票贊成票的價值,這也不合理。民進黨長期一貫的主張,和林義雄先生的堅持,沒有任何不同。
二、 本黨協商時委屈求全,是為了避免修憲破局:
但是,部分在野黨強烈堅持,如果民進黨不接受四分之三的門檻,他們將拒絕協商,依據立法院內規,只要協商破局,本法將會延宕四個月才能表決,絕對趕不及五三○的國大集會。
國大職權行使法一直無法通過,但國大集會迫在眉睫,為了避免無法可用,造成修憲破局或者憲政爭議,立法院黨團在協商的最後一刻,勉強同意四分之三的門檻,這確實是委屈求全的做法,本黨願意為此向社會各界致歉。
三、 提出復議,清楚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
國大職權行使法通過後,部分民間社團批評四分之三的門檻過高,違反法理慣例。針對這些意見,我們斟酌再三後,決定由立法院黨團在5月24日向院會提出部分條文復議,並要求立即處理。民進黨認為,維持二分之一的複決門檻,以及跑票者不計入國代總額,這兩項條款應該恢復,黨團必須提出部分條文復議,以清楚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
四、 信守承諾,落實修憲,本黨將全力以赴:
此次憲改的內容都是本黨與社會長期的主張,並且在五一四的任務型國代選舉,獲得高達83%的贊成票,民意走向已經清楚呈現。本黨將信守承諾、落實修憲。
民進黨在上半場的五一四國大選舉,全力以赴,獲得人民的信賴和支持,下半場的五三○國大集會,我們一樣會全力以赴,以完成憲改工程、實現人民期待為最高目標。我們也要呼籲各政黨,不論是贊成或者反對,都應該接受選民的法定委任,百分之百按照五一四選票上各黨的立場投票,這才是信守承諾的民主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