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日(10/28)審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訴訟,民主進步黨張俊雄秘書長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國親興訟的選舉無效訴訟,在高等法院調查證據的結果得知,連宋的指控不僅無的放矢,嚴重傷害選監人員的尊嚴,更是對司法資源無度使用的浪費。法院判決釐清許多爭議與事實,希望連宋應該儘早認清真相,向國人道歉。
在選舉無效訴訟方面,張秘書長指出,從連宋律師團7月22日召開總統大選「驗票驗冊總報告」記者會,宣稱選舉人名冊有90多萬筆異常,而且全國13749個投開票所,有99%都有選票異常,僅有91個投開票所正常。在選舉無效訴訟合議庭決定閱覽選舉人名冊後,連宋方面修正原先說法,表示違法的約有30多萬筆,日前又大幅縮減至15萬筆左右,到高院閱覽選舉人名冊後,原告提出明確主張請求法院進一步調查者約僅2.5萬筆。可見得泛藍在法庭外的指控都沒有證據,都是信口開河。
在當選無效訴訟方面,張俊雄秘書長指出,經過法院釐清的真相包括:一、爭議票經雙方辯論後,將由法院作最後裁判,票數雖有增減,但是最後結果,1號票事實上仍領先2號票,並不影響陳水扁總統、呂秀蓮副總統當選事實;二、泛藍並沒有提出任何確切證據,證明啟動國安機制有妨害軍憲警投票的權利;三、國親代理律師也表示,對於中國有六百多枚飛彈指向台灣的事實,他們沒有爭議,按照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陳水扁總統發動公投裁量權,公投違法之說只是片面指控。
張俊雄秘書長表示,連宋這種胡亂指控,讓法院必須傳喚上千百位證人應訊作證,以釐清爭議,所幸經調查後已釐清絕大部份的爭議,還給選務人員清白。但連宋可以從90萬到30萬、15萬到最後2.5萬,胡亂喊價,提出駭人數字,不僅視司法為無物,而且嚴重侮蔑這些選監人員,連宋應該向這些選監人員道歉,並爲這種不負責任挑起社會的動盪不安,及分裂社會的行為,向大眾道歉。
附件資料
連宋指控全國有一千七百個投開票所共出現一萬七千百四百四十七張「幽靈票」,法院就其中一萬五千二百五十三票進行查證(集中在六十六個投開票所,占連宋主張數字之百分之八十五),發現差異票數發生之真正原因為:
一、連宋書狀將勘驗筆錄之票數抄錄錯誤,計有五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八(5/66);
二、法院勘驗筆錄統計表抄錄錯誤與勘驗筆錄本文不符,計有八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十二(8/66);
三、前次驗票點數選舉人名冊領票數出現錯誤,經高等法院會同兩造重新勘驗後更正,計有十二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十八(12/66);
四、選舉完畢後部分空白用餘票誤裝入「已領未投票袋」,計有一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二(1/66);
五、選舉完畢後名冊封存錯置,致地方法院就總統選舉人名冊領票數未進行點數或僅為部分之點數,計有三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五(3/66);
六、選舉過程中,總統選舉人名冊與公投名冊發生錯置,致全部或部分選舉人領取總統選票於公投名冊簽章,經法院點數總統選舉人名冊及公投名冊之總領票數,與二項投票之總發出票數完全相符或幾近相同,計有三十五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五十二(35/66);
七、尚未查得真正原因,計有兩個投開票所,占百分之三(2/66),惟其合計票數僅27票,占原告主張二位數以上幽靈票計15253票中,僅占萬分之十八(0.18 % )。
連宋所提爭議票內容、主張與法院最後審議結果:
爭議類型 |
連宋原先主張 |
連宋9月初提出 |
最後釐清 |
以指印領票卻無法辨識 (以紗布領票) |
13萬多筆 |
880筆 |
台中縣使用的印泥 表面有橫布紋 |
死亡、出國等遭冒領投票 |
2萬多筆 |
393筆 |
359筆當事人 確有蓋章領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