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日(7/18)舉行第十一屆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會中針對第十屆第一次臨全會交付研議案,及黨內規章修正案等提案進行討論,關於臨全會之交付研議案,全代會照中執會之建議方案通過(如附件)。會中亦通過修正「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本黨黨員擔任中央政府之各級職務者,不得同時擔任任何派系職務,或參加派系運作活動。違反前項之規定,或利用職務之便,圖利任何個人或派系組織、團體者,應予以除名或停權一年以上之處分。」
陳水扁主席並裁示:由於解散派系茲事體大,短期內難有定論,但是為了維持黨內良性及公平競爭,所以有必要對派系進行約束與規範,但也不能將退出派系無限上綱,不過「在中央政府任職的黨員必須退出派系運作」,尤其是政務官享有龐大的行政資源及權力,更應退出派系運作。
為因應政治獻金法之實施,全代會亦討論通過修正黨內「財務管理條例」,參酌營業稅、所得稅法之規定修正第六、七、八、九條,補繳者應每月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五滯納金,增列「但以百分之十五為上限,逾三個月不繳者,自第四個月起按月依當年度財政部核定公告之存款利率加計利息」。
全代會並通過第十一屆仲裁委員名單,名單如下:陳繼盛、洪貴參、陳禹成、廖學興、楊芳婉、陳傳岳、葉賽鶯、黃瑞明、魏千峰、林永頌、林志豪。另外,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雲林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提名,全代會通過同意授權中執會於各該縣各徵召一人參選。
全代會針對「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修正之相關提案,決議交由將於九月二十五日召開之第十一屆第一次臨全會再行討論處理。包括:不分區政治組提名方式及資格,第一、二類公職候選人之提名方式等提案。
另外,今日下午召開之第十屆第十九次中執會,會中通過徵召陳憲中同志為本黨雲林縣立委參選人。陳憲中同志為現任雲林縣議員﹝五任縣議員﹞,也是民主前輩李萬居之侄(詳見附件)。會中亦討論通過年底立委選舉選戰組織架構,並作成以下決議:年底立委選舉,是否爭取國會過半,關係本黨長期執政之基礎,及本黨政策理念能夠順利推展。在選戰組織架構確立之後,希望本黨同志展現團結的精神,結合所有力量,全力為本黨候選人輔選,以贏得立法委員選戰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