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親律師團的兩項驗票主張,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表示,總統承諾不必舉證就可以全面驗票,是為了平息爭議而作的忍讓,但是國親聯盟不能把自己的懷疑無限上綱、無限擴大,國親的訴求,要求變更無效票的認定標準,形同重新開票,而影印全部的選舉人名冊,則是違反選罷法選舉人名冊僅能閱覽的規定。這兩項主張,是建立在對於一千兩百萬的投票人都可能被冒領冒投的假設上,更是對於十餘萬選務人員的不信任,國親聯盟在一萬三千多個投票所幾乎都有派監票員,還提出這種要求,令人深感遺憾。
鄭文燦說,國親律師團今天針對驗票提出兩個主張,一是要求將有效無效票認定中的圖例六列為爭議票;二是要求影印所有選舉人名冊。鄭文燦表示,中選會選前所公告的圖例均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列舉,並送立法院核備通過,當時各個政黨均無異議,而且各投開票所前均張貼有效票無效票認定圖例,所有的選務人員及監票人員於參加講習時,也都知道必須蓋印於投票格內才算有效票,這點在選前國親聯盟也沒提出異議,現在卻反過來要求修改遊戲規則,鄭文燦認為這已經不是重新計票,而是重新開票,這種主張是毫無運動家精神,是對社會最壞的示範。
對於影印全部投票人名冊核對一事,鄭文燦表示,總統為了讓全面驗票得以進行已經作出退讓,但是,在司法程序中不表示法律可以退讓,而且全國一千六百萬公民的個人資料隱私權也不能退讓。鄭文燦指出在選罷法中已規定得很清楚,對於選舉人名冊只能「查閱」不能「影印」,除非國親能具體指出哪個投開票所有違法情事,才可以針對爭議的部分影印核對,否則就是違反選罷法規定。鄭文燦說國親主張也不符合比例原則,他指出大部分的投票人都非這次訴訟的當事人,全面影印他們的個人資料,包括名字、身分證字號、住址、印章或是指紋,就是以不確定的懷疑全面侵犯公民隱私權,而且這些資料也可能被不當使用。
鄭文燦強調,總統當選人沒有特權,落選人也沒有胡亂指控、任意懷疑的特權,國親聯盟不能因為落選,就任意指控其他人都是賊,選務人員涉及集體作弊,這種亂槍打鳥式的指控是對全體投票人及國家公權力的嚴重污衊。他呼籲國親不能把懷疑當證據,而應回到司法程序的範圍內進行證據及法理的攻防,這才是解決爭議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