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再度刊登廣告「再論兩岸和平共處法」一事,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今(20)天表示,不論是「兩岸和平共處法」是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都屬於國內法的層次,且屬於「一個中國」架構下的思維,這是嚴重的陷阱,主要是在替馬英九的「終極統一論」做鋪陳。
謝主任指出,曹董事長廣告投書中特別提到,「入聯公投」算是「法理台獨」,將導致「兩岸勢必開戰」,這種論述好像是在恫嚇台灣人民以民主手段決定自己前途的作法將導致戰爭?文中又提到,「永遠保持統一的可能性」,這個論述事實上就與馬英九的「終極統一論」不謀而合。
謝主任進一步表示,2005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前夕時,有近百萬人上街頭抗議「反反分裂國家法」。同時,綜觀國內各種民調數字顯示,贊成統一者,比例都非常低,不會超過5%,有些還不到1%,「統一公投」根本沒有市場,在台灣絕對不是主流民意。
謝主任強調,曹先生提到大陸可以依照「高度自治」的原則,為台灣打照一套理想的制度,爭取台灣人民的認同;這樣的論述事實上就是典型的中國神話論,而曹先生是成功的企業家,不應該「因私害公」,放棄國家主權與整體利益。
謝主任最後強調,曹先生的論述基礎可以說是來自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但該法根本就是背離台灣主流民意,曹先生如果繼續堅持其論述基礎,就是陷入「一個中國」的陷阱。曹先生如果顧全台灣國家整體利益的話,應該發揮其影響力,讓中國放棄反分裂國家法,並撤走對準台灣的近千枚飛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