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日(3月23日)舉行中常會後記者會,張俊雄秘書長表示,國親領導人在宣傳車上對在總統府前抗議的群眾宣稱,只要中選會決議就可以進行「行政驗票」,目前「行政驗票」並無法律依據,全國一萬多個投開票所選票皆已被法院查封,中選會怎可隨便拆封,這是一種「妨礙公務」的行為,怎麼可以對群眾隨便講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呢?
張俊雄秘書長表示,陳總統今天已經公開主張進行驗票,立即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並可溯及既往適用至此次選舉,以賦予驗票的法源依據,今天選罷法修正案在立法院本來可以逕付二讀、進行三讀,總統馬上公佈,中選會即可以馬上進行驗票,不知泛藍為何拒絕了還進行杯葛,國親兩黨的動機可議。
張俊雄秘書長指出,民國八十一年黃信介先生參選立委時,檢察官可以馬上進行驗票,是因為當時當時有明確作票事證而提起刑事訴訟,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驗票,並非進行「行政驗票」。
張俊雄秘書長表示,總統府前面有那麼多群眾聚集,國親領導人,應依法論理,卻未能依法行事,激化群眾情緒的做法,特別提出說明,希望國親領導人自愛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