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先生於今日上午繼續提出募兵制的主張,除了再次重申三個月的役期、編六百億的特別預算及在2008年完成,並無提出任何具體的配套措施。對此立法委員陳忠信及李文忠表示,連戰的主張不過是欺騙選票的謊言,因為相關配套完全付之闕如,連戰先生根本沒有針對整體的國防環境、國防預算結構、戰略規劃、兵力結構調整等部分提出一套完整的研究,這樣的一種口號式的政見,未來如何能夠真正落實呢?以下分就幾個部分對於連戰的主張提出質疑:
役期三個月。一般新兵訓練分為基本戰鬥訓練、專長訓練兩部分,如果只有入伍訓練三個月,專長訓練將嚴重不足,一旦國家有事徵召,便必須將訓練不足的年輕人送上戰場,這是非常殘忍而且不負責任的。更甚者,連戰也強調,未來的戰爭是高技術戰爭,卻又認為只需接受三個月的軍事訓練便可以適應新型態的戰爭,這根本就是互相矛盾的。在缺乏相關配套措施的前提下,縮短役期為三個月,國軍將馬上面對人力不足的困境,無法滿足國防的需求。因此國防部才會指出:「一年左右的役期已是目前規劃中忍受度的最大底線」。此外參照其他實行義務役的國家,平均役期約在八至十個月左右(見表一)。在在都可以證明,連戰的主張在現階段絲毫沒有任何可行性。
表一:德、法、中、新、韓五國現行服役期限
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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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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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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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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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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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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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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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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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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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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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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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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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缺乏相關配套措施的情況下,貿然改為全募兵制,國防預算支出將極為驚人,亦會對於國家財政造成嚴重衝擊。
以現有士兵人數12萬人,平均月薪3.5萬,每年14.5個月(含年終獎金)的薪資支出,即可推算出為609億元,若再加上保險撫恤等款項約10.6%,為673億元。12萬士兵退役後領50萬,需再花費150萬元,加總金額為823億元。
此外,編列特別預算必須合乎四個要件,包括:1.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2.國家經濟重大變故、3.重大災變、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等四種情況;人力維持費是每年國防預算中都會編列的經常項目,若僅因應制度的變更而採行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來支應,根本就違反預算法的規定。
除了國家安全和國防預算上極大的錯誤外,連戰提出每年召募4萬人的目標不易達成。如美軍、日本自衛隊都有人力召募的困擾;更何況若依照其規劃,士官、兵需20萬人。自2005年起每年召募4萬人,則2008年將僅獲得16萬人,出現4萬人的戰力空隙。陳忠信及李文忠委員認為,台灣實施募兵制應針對實際情況加以考量,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才是負責任的態度。而相較於連戰先生這樣不負責任,沒有經過任何深入評估研究的政策主張,行政院早就成立「兵役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民進黨立院黨團也早就完成《台灣兵力規模研究報告》,就是要整體規劃兵役制度。我們強調,惟有從整體的國防環境、國家財力、戰略規劃、兵力結構等全面進行考量,才能真正獲致縮短役期並兼顧國防安全之成果。因此連戰所謂全面實施募兵制,將役期縮減為三個月,恐怕僅是一張騙取選票的空白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