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北區反賄選研習營登場 陳主席強調「二階段投票」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
民進黨中央黨部今(19)日舉辦反賄選研習營,黨主席陳水扁表示,「一階段」或「兩階段投票」絕對不是政治問題,而是法律問題,是「守法」與「不守法」的問題;而部分縣市政府堅持所謂的「二階段投票」,這已經逾越了法律的界線,甚至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
呂秀蓮副總統稍早致詞時表示,目前上達行政院法務部,下至地方檢察署都已全力啟動抓賄專案,共計有1000多人列冊,共織綿密的反賄網,同時根據官方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計有近4000件相關爭議案件以及6000多人列入偵查對象。
呂副總統強調,2008年的立委選舉相較以往有兩項特點,分別是立委席次減半與選區重劃,此次選舉對決性強,也令人擔憂台灣的賄選文化再度猖獗;呂副總統強調,中常會通過成立「反賄選小組」的決議,就是希望能在減半的立委席次下,產生更優質的人選,為台灣人民努力,讓台灣民主更加穩固。
陳水扁主席參加「反賄選研習營」並發表談話,以下為主席談話全文:
我們所敬重的反賄選小組召集人呂副總統、總統府葉秘書長、民進黨中央黨部藍副秘書長、各位研習會的同仁、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午安、大家好!
今天非常高興前來參加由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民主學院」所舉辦的「反賄選研習會」,上個月21日,民進黨中常會正式決議成立「反賄選督導小組」,並由呂副總統擔任召集人。接著,於這個月5日再次決議,中央及各縣市黨部應該成立「反賄選中心」,連結中央與地方、公權力與民間的力量,有系統的建構反制賄選的機制。希望藉著2008年立委和總統兩次全國性的大選,進行一次「民主的大掃除」,將所有心存僥倖、意圖買票賄選的候選人一網打盡,還給台灣一個清明的政治空間。
買票文化是台灣非常特殊的政治文化,而且與過去威權統治之下所豢養的「黑金體系」互為孿生兄弟。因此在「政黨輪替」之前,所謂的「反賄選、抓買票」都只是形式而已,大多是雷聲大雨點小,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可以說是少之又少。直到二000年本人當選總統以後,特別是自陳定南,「陳青天」,我們所敬愛的前宜蘭縣長擔任法務部長以後,反賄選才被列為政府施政的重點,才真正獲得落實與執行。
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台灣社會對「反賄選、抓買票」的迫切性與嚴重性依然認識不足。上個月高雄地方法院針對去年高雄市長選舉時爆發的「走路工」事件,相關人證、物證確鑿,院方竟然認定「走路工」是搖旗吶喊的「工資」,一審判決無罪,引起全國一片譁然。這種司法裁判與社會期待有那麼大的落差,顯示「反賄選、抓買票」的宣導與教育,還有很大需要檢討與改進的空間。
定期選舉這是「主權在民」最具體的實踐,我們不但不允許金錢介入,更要全面杜絕任何暴力違法事件的發生。所以,查察賄選並不限定於金錢買票,任何透過恐嚇、威脅,企圖影響投票的行為更是國法所難容。本人再三責由行政院指示檢、調、警等治安單位,全力加強掃黑的工作,絕不允許黑道與暴力介入選舉。同時,在選舉期間及選舉結果揭曉之後,更不會容忍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聚眾滋事,破壞公共秩序。
法律當然沒有假期,更沒有所謂的「選舉假期」,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一切依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大家遵守相同的遊戲規則,輸贏的雙方才可能沒話講。2004年的總統大選和去年高雄市長選舉所引發的選舉官司,事後證明台灣的選務是百分之百的公正,是完全經得起檢驗,相關選舉的訴訟更是社會資源無謂的浪費。
台灣的選務能辦得好,幾乎可以達到「零缺點」的水準,因為我們有一套清楚、明確的遊戲規則,一套嚴謹的標準作業流程。全國所有的投開票所,不管是在哪個縣市,也不論由哪個政黨執政,完全照章辦事,所有的選民適用完全相同的一套標準,這樣的選舉結果才可能為各候選人陣營所接受。
如果今天因為政黨競爭的因素,選舉的作業流程、投票方式可以「一國兩制」,甚至「一國多制」,縣市與中央不同調,鄉鎮與縣市相抗衡,甚至任由各投開票所各行其事,經過這種混亂的投票過程所產生的選舉結果怎麼可能服眾,絕對是爭議不斷、後患無窮。
這次立法委員選舉不但席次減半,更首次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新的選舉制度,競爭空前激烈,只要有任何一點模糊的空間就可能引發選舉的糾紛,這是非常嚴肅的議題,大家不要輕忽它的嚴重性。選務工作不是縣市首長一個人能夠獨力完成,只因為一時錯誤的決定與堅持,而讓基層的選務人來面對、來承擔所有可能的風險,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依照「憲法」、「選罷法」和「公投法」的規定,這一次立法委員選舉和公民投票的舉行,中央為主管機關,指揮、監督各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而中選會於日前已經依法做出「一階段投票」的決議。因此,「一階段」或「兩階段投票」絕對不是政治問題,而是法律問題,是「守法」與「不守法」的問題。
日前,某政黨的副總統候選人明確表示,堅持「二階段投票」是為了要反制「公民投票」。某些政黨為了要「顧黨產」、為了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可以徹底的反民主、反公投、反對民主的普世價值、反對台灣人民應有的基本人權,這是他們的選擇,是他們的自由。但是不能因個別政黨的一己之私或意識型態的堅持,而可以不遵守法律。政治有政治的分野,法律有法律的界線,中選會依法做出「一階段投票」的決議,部分縣市政府堅持所謂的「二階段投票」,這已經逾越了法律的界線,甚至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
另外,依據相關的民調,有關立委選舉與公投案的投票方式,有56.2%,超過半數的民眾認同中選會「一階段投票」的決議。對於部分縣市首長堅持「兩階段投票」的抵制行動,也有高達56.6%,將近六成的民眾表示「不適當」,比之前所做的民調增加近9個百分點。只要民眾對「一階段」與「兩階段投票」的內容有更清楚的認識,相信更無法認同部分縣市長堅持違法的行為。所以,未來在舉辦各項反賄選的研習時,也要一併宣導「一階段投票」的合法性與正當性,積極援引人民的力量,有效化解部分縣市首長抵制、杯葛的行動。
部分在野政黨可以把投票的流程泛政治化,可以把「二階段投票」公然違法的選舉「奧步」無限上綱,但政府絕對不可能對違法的行為視而不見。法律沒有假期,更沒有「選舉假期」,本人要再次鄭重宣示,對於守法民眾合法的投票權益,尤其是受到憲法所保障秘密投票的權益,政府有百分之百的決心和意志,絕對會予以最堅定的捍衛與保障。
最後,對呂副總統所領導的「反賄選小組」所推動的各項工作要再次表達肯定與嘉勉之意,同時更要誠摯的呼籲全體國人同胞,「全民反賄選,買票無處逃」,為了台灣的民主,也為了後代子孫的幸福,讓我們全民總動員徹底完成這一次的「民主大掃除」,共同迎接台灣清明政治的新時代,再次感謝大家的出席,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