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違紀參選立委選舉林進興和徐慶煌之選舉文宣涉及侵權一事,本黨先前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兩位當事人儘速撤除全部違法海報文宣,但當事人迄今置之不理,對此民進黨中央黨部今(4)早已委由律師向當事人正式提出侵害商標權之刑事告訴。
本黨中評會已於2007年12月22日開除違紀參選立委選舉之林進興和徐慶煌黨籍,但上述兩位未獲同意授權,仍然持續使用本黨黨徽、黨旗,以及本黨總統提名人謝長廷肖像製作選舉文宣,企圖混淆視聽、魚目混珠,騙取本黨選民支持,業經本黨寄發存證信函提醒,但兩位當事人迄今置之不理,本黨至感遺憾。
民進黨中央黨部今早正式委由律師以快捷方式向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遞狀,控告林進興、徐慶煌侵害商標權。中央黨部強調,兩位被告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民進黨黨徽商標後,即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兩位被告停止使用,詎被告仍繼續使用迄今。被告前開行為業已違反商標法第29條第2項、第81條相關規定,於法不合,要無疑問。民進黨要求儘速查辦被告違反商標法之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