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第六屆第4次中常會新聞稿
一、中常會決議通過聘任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顧問,名單如下:(以姓氏筆劃為序)李元貞、李瑞木、林義雄、林逢慶、高俊明、陳師孟、黃榮村、黃華、郭吉仁、張燦鍙、張忠棟、彭明敏、辜寬敏、廖述宗、鍾肇政、顏英哲、釋昭慧。
另決議聘任魏耀乾為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酋卡爾(許松)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並選聘十人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摩俄.亞細卡納(石明雄)、夷將.拔路兒(劉文雄)、囍瑪(莊人仰)、打赫史.達印(高進榮)、台邦.撒沙勒(趙貴忠)、拜爾卡福(謝正福)、都鳴.巴珊(陳道明)、伊拜.尤幹(古春玉)、拿布(田良智)、布卡(胡大衛)。
二、針對國民黨黨政協調會中針對「二二八事件賠償條例」所做的決議,本黨發表聲明,並責成立院黨團在尊重家屬意見的前提下,堅持(一)賠償一千萬元、(二)公開道歉、(三)追懲元凶、(四)訂定有休假之國定紀念日、(五)由國家成立基金會的五大原則。
三、李登輝總統昨天接見全國商業總會理監事時表示目前台灣有一部份「反商」的現象,他認為「反商情結是不應該有的」,過去有人批評他與工商業界走得太近,也是不對的想法。民主進步黨對於李登輝總統把目前社會上反對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聲音,故意扭曲為「反商現象」,表示遺憾,並予以譴責。民主進步黨認為,工商發展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台灣社會並沒有所謂的「反商現象」。然而,由於國民黨長久以來不正常的政治經濟體制,使得以國民黨統治體制為核心的官商特權勾結,利益輸送的情形日益嚴重,並滲透污染政治,形成金權政治惡質化發展的問題。這一問題存在已久,以李登輝、連戰為首的李連體制非但未曾呼應社會之改革聲音,劍及履及地從制度上改革,反而欲使這項利益輸送制度化,本黨立委揭發之中工密函事件及李連體制之厚顏掩蓋,即是最好的說明。民主進步黨認為,台灣社會絕大多數工商人士與其他各工作崗位上胼手胝足的同胞,都是共同創造台灣繁榮經濟的功臣,但以國民黨統治體制為核心的特權勾結,利益輸送,則是吞噬台灣繁榮經濟果實、敗壞社會與政治風氣的罪人,社會指責的是這一部份。李登輝總統為了掩蓋國民黨統治體制之罪惡,故意混淆、扭曲、是極不道德的,應受社會最大的譴責。
堅持二二八事件賠償條例的立場
本黨對於二二八事件的立場,一向秉持寬容、和平態度。要使歷史悲劇獲得合理解決,不能僅是片面要求民間抑制傷痛,必須是由政府主動提出有效的賠償方案,才能使潛藏於台灣社會的冤屈得到全面舒放。國民黨在台灣釀成重大災難,竟然在事件發生四十七年後,仍然停留在錙銖必較,討價還價的階段;對人民心靈的創傷既未表達歉意,對人民性命的損害亦未有賠償的誠意。國民黨長期如此凌遲台灣社會,其殘忍心態毫不遜於當年事件中製造的暴行。
二二八事件既已提到立法的程序,足證這個歷史問題牽涉人民生活的嚴重程度。國民黨領導人李登輝、林洋港、吳伯雄曾分別公開宣稱是事件受難人,掌權人物尚且帶有傷痕,則民間無力百姓之苦痛,更非任何文字所能形容。事件既有禍害,則肇必有元凶。國民黨企圖規避責任,企圖模糊事件焦點,則有關此事件之處理,已全然喪失立法之精神。
本黨立院黨團提出之五大堅持,亦即事件條例應採「賠償」文字,貼償額上限為一千萬元,追懲元凶,公開道歉,並定二二八為國定假日,可謂合情合理,當為受害家屬與社會人士所能接受。國民黨既刻意削價,又拒絕道歉,並放縱元凶,則二二八事件立法之意義何在?本黨立院黨團的努力,不僅在於討回社會正義,而且也在於討回歷史公道。道歉與賠償固不能使死者回生,使時光倒流,然而台灣和平歷史之重寫,應從立法做起。本黨特此鄭重敦促國民黨,絕對不可留下為德不卒的尾巴。
國民黨如果繼續蠻橫拒絕民進黨最低的要求,無異繼續視台灣人民為敵人,無異繼續拒絕與台灣人民和解,那麼,本黨必與台灣人民聯手到底,使歷史獲得正式翻案,使冤屈獲得正式平反,使凶手難逃嚴厲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