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票作業部王經理不幸自殺身亡,台灣這段時間一連串的金融醜聞已逼使整個社會必須正視過去近五十年來的金融弊病。台灣由於其獨特的「金(金錢)、權(政權)、暴(黑色)」三個環環相扣的共生系統,使得地方派系掌握基層金融機構,並運用其經濟特權取得政治地位,再豢養黑道鞏固其利益。「金權暴」的政治結構,使得台灣空有選舉政治之名,而無民主之實;也使得台灣的金融機構,儘成國民黨權力享有者的個人財庫。「金權暴」共生體系使整個社會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派系人物運用選舉得來的政治權力,一方面抗拒金融檢查,一方面非法挪用資金,而等到醜案大爆發後,平時包庇金融弊病的政府,即借用「為免擴大擠兌,形成金融風暴,破壞金融秩序」為由,動用納稅人的錢,償還與人民無關的醜案中的虧損。
我們認為前日發生的四信與國票醜案,均為上述不可原諒的政經結構下的縮影。四信只是一個開始。為了避免政府「以保障存款人利益」之名,而不斷地違反社會公平原則,並造成負面示範的連續效果,我們認為應該朝追究責任及檢討制度兩個方面著手,我們主張:
一、政府應針對連日來的金融醜案,成立特別金融檢查機構,對全台灣的金融機構,實施落實、有效而非虛應故事的金融檢查。尤其應加強其內部稽核功能,包括人事等非表面性的深入金融檢查。金融檢查的結果並且應該公佈予社會,使得納稅人及一般存款人,不管於平時或發生金融事件時的利益,得予保障。
二、針對此次國票及四信事件的相關主管單位負責人,包括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省長、財政廳長,應追究其政治及行政責任。主管機關平時疏於金檢等監督責任,發生事件時的決策過程又充滿著前後不一致及沒有制度性的決策,明顯失職。
三、本黨再度譴責國民黨為鞏固政權,縱容地方派系掌控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等破壞金融秩序的作法。國民黨該為近來的四信、國票醜案負起最大的責任。
四、為了保障「社會公平」原則,本黨反對執政黨不以制度面強化金融秩序,而僅以發生醜案時,一再以人民的稅金,償付不當的金融作業所造成的虧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