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白曉燕事件,發表「口號之外,請拿出成績」聲明稿。
二、中常會今日通過由「憲改21人工作小組」所提出的「總統制版」及「雙首長制版」之修憲案。主席許信良於會中向常會表示,這兩個版本分別採納「美國式的總統制」及「法國式的雙首長制」的精神,根據台灣目前政體進行改良結合。他同時推崇這兩個版本所提出的憲改體制,均將帶來台灣憲政秩序的改革。常會通過兩個版本的實質內容後,對於未來修憲工作提出幾項原則:
(一)未來修憲案將以兩案並陳,整版協商為原則。修憲會議的細節交由國大黨團決定。
(二)國大會議中與修憲有關的議決,常會決議黨團必須強制「一致投票」。
(三)為因應修憲工作,成立11人組成的「憲改工作及協商小組」,成員包括許信良、陳水扁、周伯倫、邱義仁、姚嘉文(以上五人代表黨中央及中常會)、張俊宏、林光華、林濁水(以上三人代表立院黨團)、張川田、李文忠、張富美(以上三人代表國大黨團)。其中張俊宏為政策會主委,林濁水為立院黨團修憲修法小組召集人,張富美為國大黨團憲改工作小組召集人。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