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會議共識 邁向一中市場?─解析兩岸經貿協定
我們認為,在沒有向國人充分說明、沒有做好各項產業、就業的利弊與衝擊評估,以及國內完全沒有共識的情況之下,馬政府一意孤行地強力推銷CECA/ECFA,對台灣的本地產業發展以及工農就業生計將會是一場重大的災難。
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應向走全球化、自由化,以及對中經貿的正常化。馬政府面對當前的經濟困境及失業浪潮,解決之策卻只有走中國化這一條路。在中國刻意阻撓封殺,導致台灣無法參與「東協加N」並與美日等重要經貿伙伴洽簽FTA的情況下,馬政府急著要跟中國簽署CECA/ECFA即等於中國化,其目的就是在為兩岸「一中市場」鋪路。
【結論】
馬政府與中國簽署CECA/ECFA之前,中國政府必須要公開承諾不阻擋台灣與所有其他國家簽署FTA,且台灣有權協商加入「東協加台灣」,與美日的FTA也應進入談判程序。
台灣與中國簽署CECA/ECFA,內容不能涉及台灣與中國之政治定位,例如納入「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等文字,也不能放入類似中港CEPA裡的「放棄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等經濟主權閹割的條文。
馬政府若要跟中國簽署CECA/ECFA,必須先跟國內受害的產業(包括毛巾、製鞋、陶瓷、寢具業等)、勞工、農民討論,並提出完整的產業、就業影響評估報告,以及相關的損害賠償配套措施。
因應石化業等產業面臨「東協加中國FTA」所遭遇的貿易不公平待遇,馬政府應該和中國直接就特定產業的關稅降低來談判,不需要包裹在CECA/ECFA裡頭一起談,這樣反而費時複雜。
與中國協商談判CECA/ECFA,過程要符合公開透明和民主原則,必須經過產業參與、社會辯論、國會審查、人民公投四個階段。
第二場會議共識 對中戰略
馬政府的對中戰略,將國家主權當成與中國交往之籌碼,提出「台灣地區說」,片面「外交休兵」,大談「四年內不會有戰爭」,主動退讓,自我矮化。惟中國對台飛彈持續增加,「反分裂國家法」仍未廢止,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之「二00五世衛備忘錄」依然存在,中國對台的法律、輿論、心理之三戰攻勢更加變本加厲。中國一步未讓,台灣卻失去太多;馬政府籌碼全失,中國卻好整以暇,一步步將台灣誘進一中框架下,邁向終極統一之路。
【結論】
為捍衛台灣主權,消除人民不安,我們堅決主張: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台灣與中國往來之基本底線,絕非一個中國架構下的「地區」與「地區」之關係。
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為台灣本有之權利,不必取得中國同意,不應被中國當成籌碼,不能成為中國之一部分,不能被矮化成「準附庸國」之地位。
台灣與中國之協商談判,應建立在朝野共識的基礎上,以全民為後盾,而非任由執政黨片面專斷進行。
第三場會議共識 救經濟靠中國?—馬政府中國政策之批判
檢視馬政府一年來的中國政策,係建立在對中國的「依賴路線」上,不僅捨棄政府體制運作,更缺乏嚴謹政策評估,沒有風險管理機制,且刻意迴避國會及人民監督。而政府一再誇稱的好處,證明是一廂情願的想像;實際上,人民未受其利,反受其害。馬政府冒進的中國政策已對台灣造成嚴重傷害,必須痛加檢討。
【結論】
一、 中國政策應回歸「台灣優先」路線,以台灣為主體,擺脫對中國的過度依賴,建立社會共識,兼顧企業與人民利益,循序漸進推動台灣與中國之交流,避免台灣附庸化。
二、 中國政策應回歸政府體制,參與兩岸談判的代表必須利益迴避,避免政黨凌駕政府,摒除國共密室協商,回歸兩岸兩會之正常管道。
三、 中國政策應提出嚴謹政策評估及完整配套機制,並重建風險管理機制,設定政策預警指標,避免人民受害。
四、 中國政策應回歸國會監督機制,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收回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空白授權;設立兩岸事務小組,有效監督行政機關。
五、 對於涉及主權及國家重大事項,政府應主動交付人民以公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