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日上午民進黨代理主席蔡同榮、秘書長林佳龍、立法院總召柯建銘、幹事長王幸男前往司法院,就公民投票法申請釋憲案,司法院遲遲未進行釋憲工作,拜會司法院范光群秘書長,並嚴正表達本釋憲案已提出三年多(2004年1月5日提出),司法院應立即召開大法官會議進行釋憲,切勿怠惰拖延。
蔡同榮主席表示,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違憲,公投是因代議政治失靈,才有進行的必要性,審查公民投票議案,並以政黨比例設置委員會,本身就是不合理且違憲的條文。此外,現行公民投票的各項門檻過高,導致人民直接表達意見,必須付出很大的社會成本,明顯違反直接民主的原理,司法院應將公民投票釋憲案列為優先處理的議案,否則將是很令人遺憾的事。
柯建銘總召進一步指出,公民投票法修法工作正在進行當中,行政院、本黨委員,及在野黨均提出修法版本,然有關防禦性公投,公投案投票與選舉一併舉行,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及門檻過高等等均無法達成共識,因此,司法院更應該就公投法有違憲之虞的條文,盡快進行釋憲,以作為朝野修法的基礎。就如NCC以政黨比例組成之委員會被認定違憲一般,司法院不應持續迴避本案。
王幸男幹長更是嚴正的表達,本釋憲案已經提出三年多遲未釋憲,實不應該!司法院說明釋憲案需要有三分之二大法官出席方能召開,王幸男委員則表示司法院連召開大法官會議都不曾,釋憲工作根本從未進行,這種解釋令人難以接受,本黨尊重司法院一切的釋憲程序,但至少必須召開會議,立即開始進行釋憲。
民進黨基於公民投票法多處違憲,要求司法院大法官即刻進行釋憲工作,否則司法院有吃案之嫌,大法官會議更有怠惰的問題。我們要再一次呼籲,現行的公民投票法明顯違反人民行使直接民權,司法院不應迴避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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