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今(18)日舉行第十四屆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針對黨內規章修正提案,大會通過以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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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條例第七條修正案:為能更明確規範競選補貼款繳款對象及繳交時間,修正財務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五項條文為「本黨提名之公職候選人,於公告領取競選費用補貼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繳納,未繳交者,暫停其黨內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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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修正案:第一項條文修正為「依第四條規定,應將黨費分配額報繳上級組織之地方黨部,如延滯報繳超過一個月以上時,其黨部及財務負責人應送請上級評議委員會議處」。
大會並通過陳金德黨代表所提「邀請林義雄前主席再入黨」一案,以及江昭儀黨代表提請黨中央檢討去年縣市長提名過程瑕疵的提案。
此外,以下提案交由中執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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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黨代表等人提請修正黨章第五條,增列第二項「本黨為拓展組織需要,得對原住民、青年等特定黨員減免黨費其減免辦法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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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黨代表等人提請修正黨章第十三條有關全國原住民族代表條文增列「各族群選出或推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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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昭儀黨代表提案,請黨中央改進繳交黨費之程序,一方面要防弊,但另一方面要符合人情及作業流程的理性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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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敦仁黨代表提案,黨員常年會費之收取,一次繳交三年。
另本次大會通過聘任第十四屆仲裁委員為:陳繼盛、洪貴參、廖學興、陳傳岳、楊芳婉、葉賽鶯、黃瑞明、郭吉仁、陳耀祥、周弘憲、廖健男。第四屆廉政委員為:許志雄、顧忠華、黃昭元、張富美、張天欽、王茂雄、陳榮隆、邱駿彥、張炎憲、陳美伶、陳重信等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