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邱毅近日指控祖墳土地使用違法一事,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今(21)日回應表示,家中祖墳的位置從 20多年前到現在,從未改變,他會靜待鄉公所的決定,並依照鄉公所的決定辦理。此外,蘇嘉全也指出,2000年時,土地、農地轉移並不需要具有自耕農身分,他認為,提出質疑的人應是對當時法令不了解。
蘇嘉全表示,鄉下沒有公墓地,所以要找到墓地非常不容易,因此除了他的父母之外,還有許多部落鄉親也一同葬在這塊土地上,早期的法令不是很周全,這塊地裡面還有好幾門的墳墓,周圍也都是公墓、墳場,雖然這塊地的地目是農牧用地,但這塊地其實是自然的墳墓所在地。
蘇嘉全說,當時父母堅持要葬在這裡,子女只是順從父母的意思,而父母過世後就繼承了這塊地,承租下來。蘇嘉全補充,1988年前,父親承租這塊土地,但在父親過世之後,家人一直沒有注意到這塊土地其實仍以父親的名字繼續承租中,直到2003年左右發現這樣的狀況,才將土地改成以他的名字來承租。
蘇嘉全接著說,這次因為政治選舉發生這樣的狀況,感到相當自責,不僅對他的父母感到抱歉,也擔心鄰近的墳墓會遭波及,因為周遭同樣都是葬在自己的農地上。他解釋,早期沒有地方可以安葬,而台灣的風俗又習慣葬在靠近墓地且又是自己農地的區域上,蘇嘉全盼政府在處理這件事情時,不要引起其他地方的風波,關於鄉公所所做的任何決定,他個人一定會遵照辦理。
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徐佳青另補充,選舉若要將先人都拿出來批鬥一番,令人不勝唏噓,更何況法令是後來訂的,法律之所以不溯及既往,就是因為它有發展的歷史,蘇嘉全的祖先在日本殖民及國民政府都還沒來台灣的時候就已經來到這裡耕耘了,現在卻是後來的法令凌駕在當時人民與土地的連結之上;她指出,土地的使用在二十多年前尚未有相關規定,蘇嘉全願意用後來的法令處理過去的事情,展現了蘇嘉全要帶頭做一社會示範的決心。
徐佳青認為,民進黨對於有立法委員不懂法令卻又拿雞毛當令箭的行為感到相當不以為然,她指出,法律在2000年就已經修改過,無論是農地的買賣、承租,都已經沒有自耕農的限定,更何況蘇嘉全是因為繼承的承租,而非自己特定去承租的,繼承承租與刻意承租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且在2003年的承租也完全符合資格,沒有任何問題,承租後也有做為農地使用,包括積極從事造林的工作,用造林與果樹栽植的方式利用土地,絕對經得起考驗與法律規範,沒有違法與道德瑕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