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今(26)日召開第十四屆第四十三次中常會,就「傳播政策與媒體生態」進行討論。會後發言人陳其邁轉述蔡英文主席針對廣電政策聲明如下:
一、 廣電傳播攸關民眾權益和文化發展,但長期以來相關政策被嚴重忽視,導致現階段廣電產業的發展,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包括:廣電產業遭到壟斷、節目品質貧乏、及文化與資訊傳播功能欠佳。這些問題必須認真面對,也因此我們提出廣電政策白皮書,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公民知的權利」、「提升文化價值」,以及「保障語言文化的多元傳播」做為核心目標,擬訂具體方案,要讓台灣公民找回資訊的自主權。
二、 我們要特別強調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台灣有八成以上的收視戶,面對的是獨占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民眾被迫接受統一的費率和貧乏的節目,完全沒有自由選擇頻道的權利;而政府不但坐視不管,甚至放任市場壟斷。所以,我們主張有線電視要升級,全面數位化應該在三年內完成,這樣才有條件廢止現在的固定月費制,讓收看有線電視的家庭合理付費,並且擁有自由選擇頻道的權利,「看多少台,付多少錢」,「多看多付錢,少看少付錢」。
三、 我們也要呼籲社會一同來關注,NCC正在審查的一項鉅額有線電視併購案。這項併購案交易金額超過700億元,無辜被轉賣的有線電視戶高達118萬個家庭,全台有將近四分之一的家戶受損。此案如果通過,將形成嚴重的跨媒體壟斷,嚴重威脅台灣的言論自由和節目品質。針對此案,近來已經有八百多位學者以及上百個社會團體站出來連署反對;而NCC七位委員當中就有三位因為反對而退出審查的行列,其爭議性由此可見一斑。我們請黨團密切關注此案,並要求政府要站在公眾利益與言論自由的立場,以更周密的審查程序和標準來處理這一件併購案,不能強渡關山,草率核准,破壞廣電傳播的健全發展。
廣電政策白皮書
鼓勵多元競爭,促進優質內容,確保公民權益
前言
自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人類開始普遍使用廣播傳遞訊息。幾千年天高皇帝遠的文明從此改觀。無遠弗屆的廣播,讓人類得以快速取得資訊,但國家對人民的控制也變得更為嚴密。二戰後,電視大量普及,人類文明進入視覺時代。廣播電視不僅提供娛樂與資訊,更可大力形塑公眾對各類議題的意見。廣電媒體被善用時,第四權的力量可監督政治,節制權力的行使;被濫用時,則淪為政治控制的利器或不當牟利工具。
九十年代中,網路勃興,打破傳統廣電單向傳播的局面。大眾媒體不再能壟斷資訊與意見,國家不再能滴水不漏地控制人民思想。每個人都可透過網路掌握並製造資訊,行使當家作主的公民權。進入二十一世紀,網路成為深化民主的最有力平台,茉莉花革命即為明證。在人人皆可上傳影音到網路傳播互動的此時此刻,台灣的廣播電視卻因長期戒嚴的扭曲,仍然停留在偏頗、貧乏的狀態。劣質廣電內容,導致公民權益受損。未來政府的角色,必須擺脫當前政治控制與業者利益優先的錯誤定位,回歸公共利益考量。
因此,民進黨將「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公民知的權利」、「提升文化價值」、「保障語言文化多元傳播」列為廣電政策的四項核心目標。針對廣電亂象提出根本解決的對策,讓廣電媒體回復第四權的角色,讓台灣公民找回資訊的自主權與尊嚴。
歷史、現狀與願景
l 扭曲的廣電生態
台灣廣播電視長期遭黨政軍勢力壟斷,淪為政治控制的工具,節目普遍欠缺文化價值,新聞長期充當傳聲筒,角色錯亂。解嚴後,廣電媒體快速商業化,雖然頻道數量倍增,表面上言論市場開放,民眾選擇增多,但開放之初,國民黨政府對於市場秩序欠缺妥善規劃與管理,且漠視廣電媒體在文化上的重大影響力,致使廣播發展停滯,電視品質低劣。劣質媒體文化,成為台灣公民集體焦慮的主要來源。長久被黨國體制戕害的廣電產業,必須重生。
l 劣質的廣電內容
戒嚴時代無線電視老三台既欠缺公信力、且在文化上不具創新能力與標竿地位等老問題,至今仍未改變。解嚴後開放的有線電視惡性競爭,內容重複、品質不佳等新問題又久為觀眾詬病,致使國民對本國電視文化喪失信心。有線新聞台內容大量抄襲報紙、週刊與網路,且被政府或企業收買製造假新聞,政論節目大肆放送政治偏見,缺乏對公共政策的專業分析與不同意見的對話。不真實、不公正、不專業的新聞時事節目嚴重傷害公民知的權利。在廣播方面,長期遭忽視的中小型電台也充斥著品味低俗、節目廣告化等問題。台灣電視與廣播亂象,已形成文化與民主的雙重危機。
l 急需變革的廣電產業
台灣電視與廣播的豐富度與文化涵養亟待提升,新聞專業必須重建,才能滿足公民的文化與資訊需求。公共廣播電視影響力過低,無法引領廣電文化改革與進步,也必須振作圖強。各族群語言與文化,應透過進步的廣電資源分配,得到公平傳播的機會。
l 願景
根據前述四個核心價值,為創造多元與優質的廣電內容,我們主張:針對目前電視內容的三個傳輸平台─無線、有線及網路電視,在有線電視與網路電視部分,政府應積極掃除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與不當政策造成的障礙,防止壟斷、促使內容業者透過多元競爭自我提升;無線電視的角色應定位於提供免費收視,保障經濟弱勢者資訊權,其中公共電視應承擔創造文化價值與新聞公信力的領航責任,並保障拒看商業電視者的文化選擇權。原民台與客家台應納入無線數位平台,並提升節目品質以落實族群語言文化傳播的使命;廣播資源分配應重新檢討其正當性,並優先發展多元的語言文化公共服務,落實弱勢族群的傳播進用權。各平台所有頻道都應在天然災害與緊急事故時傳遞即時訊息以保障民眾安全與福祉。
問題分析
1、有線電視遭集團壟斷,消費者權益受損
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超過八成,但全國各地的有線電視均淪為獨占或聯合壟斷的局面,消費者沒有選擇頻道的權利,必須在主管機關訂定的統一費率下照單全收。世界各國電視內容日新月異,豐富多元,但台灣系統業者提供的頻道內容重複,資訊份量薄弱,節目多元性不足,消費者收看優質與豐富內容的權益完全被剝奪,政府不能再坐視不顧。
2、政府濫權,阻礙新頻道進場
新頻道進場有助於促進市場競爭,增加消費者選擇,但NCC把持的入場許可制度,過程漫長且審查標準莫衷一是,嚴重拖延新頻道上架,更濫權設定頻道上架規則,不僅貽笑國際,且坐視頻道既得利益者繼續壟斷市場。NCC應順應世界潮流,避免對內容進行干預,讓政府角色回歸守護文化與保障公民權益的正當位置。
3、政府失能,剝奪國民資訊權升級的機會
馬政府不斷將有線電視數位化時程延後,使台灣成為經濟實力相近國家中進度最落後者。有線電視數位化可提升民眾福祉,消費者在家中可更方便地取得各類實用生活資訊,並享用互動電視提供的各類新服務,更可收看高畫質節目。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骨幹數位化已達百分之百,收視端數位化卻幾乎毫無進展。馬政府沒有魄力要求長期坐享高額利潤的系統業者積極推動數位化,又用戒嚴心態面對數位匯流衍生的各項政策法規挑戰,致使廣電環境發展停滯,民眾權益受損。
4、無線電視發展停滯,數位內容貧乏
台灣無線電視過去因壟斷而獨大,但在有線電視興起後,由於缺乏創新能力而持續弱化。不同於其他國家,台灣無線電視既非品質標竿,也不是文化領航者,角色尷尬。五家無線電視台經營數位頻道近十年,其內容大量重播主頻節目,可謂毫無成績。
5、黨國幽靈再現,政治干預公視肆無忌憚
台灣唯一屬於國民全體、且有立法保障其獨立自主的公共電視,在馬政府上台後不斷遭到政治干預,董事會淪為政治打手鬥爭奪權的戰場。公視預算連續兩年遭國民黨立委半數凍結,以逼迫公視就範。新聞局濫權,將盡責出席會議的董事假處份,以便惡意杯葛的董事接管。馬英九在就職演說中承諾尊重媒體監督與新聞自由,卻仗恃執政絕對優勢肆無忌憚對公視遂行打壓,致使公視改革受阻,經營倒退,台灣新聞自由排名大幅滑落。馬政府對公視出此重手,除為壓制公視外,更為掌控華視新聞與龐大資源,將公共媒體視為一黨之私。
6、族群傳播政策跳票
馬英九2008競選政策中承諾「成立全國性客家電台」,並「重點培育本土文化優勢,成立公共電視閩南語製作中心及專屬頻道」。但馬政府從未推動上述政策,且執意杯葛民進黨執政時開始進行的公視南部建台計畫,悍然否定不同語族的傳播需求。民進黨執政時,雖在國會無法過半,仍努力促成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族電視台成立。馬政府擁有國會絕對優勢,卻在促進族群語言文化平等傳播方面毫無作為,歧視心態昭然若揭。
7、政府缺乏良善的廣播政策
戒嚴時代廣播被賦予政治任務,開放以後卻沒有政策目標。已開放的廣播是否滿
足了國民需求?政府沒有檢討,卻要漫無目標地繼續開放一百多個廣播電台申
設,罔顧公民需求並未滿足與業者生存困難之事實。在戒嚴時代以「抵制匪波」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