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月4530萬買報紙廣告,康裕成:納稅錢不是無能的遮羞布
「馬政府好會花!」民進黨發言人康裕成今(31)日表示,統計9月30日到10月30日,政府各部會約花4530萬元在平面媒體刊登廣告,4530萬元換算可讓1.25萬名貧童吃一學期的營養午餐!她還說,檢視這些廣告的內容,有的行政不中立、替馬英九輔選,有的不知所云甚至網址誤植,但她也認為馬政府買再多的廣告也無法掩飾馬英九的無能。
康裕成說,據了解,府院黨組成跨部會的專案小組製作和委刊廣告,從10月到明年1月預計要花3億元公帑。這些廣告的風格相似,疑屬同一團隊設計製作後,再交同一媒體採購公司委刊。統計過去30天各主要報紙廣告,部會機關以經濟部刊登次數最多,共28則,次數第二至四名分別是勞委會19則、文建會13則、衛生署10則。共有21個部會機關刊登149則廣告,以主要報紙全國版半版的最低牌價估算,該專案小組過去30天就濫買4530萬元報紙廣告。
康裕成說,部分廣告內容行政不中立、圖利特定候選人,某些版面則設計雷同,讓人高度懷疑圖利特定廠商。她舉外交部、法務部和財政部的廣告為例說,這幾則廣告都寫著馬英九的競選政見「黃金十年」,已違行政中立和觸犯圖利罪,呼籲監察院、特偵組介入調查。此外,有些部會的廣告內容荒腔走板,其中研考會廣告除了令人不知所云,上頭列的網址還誤植成法務部網址,更讓人確信這些廣告出自同一廠商且製作漫不經心。
另名發言人陳其邁說,政府可以為宣導政令看廣告,譬如疫苗施打或發佈特定措施,但馬政府把預算全數花在政績宣傳,並夾雜「黃金十年」的競選口號,明顯為馬英九做輔選文宣。他說,馬英九以為「國家就是我家」,濫用國家資源為自己輔選,違反行政中立並觸犯圖利罪,相關經手承辦人的行政及法律責任必須被追究。
陳其邁還說,司法院刊登「禮民、便民」廣告呼籲對民眾要有禮貌,內容滑天下之大稽。而法務部負責查察圖利罪,卻帶頭違法刊登「黃金十年」這種違反行政中立、圖利特定陣營的廣告。他質疑行政院濫用國家資源,干預新聞與言論自由,對於政府赤裸裸將黑手伸向媒體,新聞局和行政院必須就此部分做公開說明。
政府部會刊登報紙廣告統計
2011/09/30~20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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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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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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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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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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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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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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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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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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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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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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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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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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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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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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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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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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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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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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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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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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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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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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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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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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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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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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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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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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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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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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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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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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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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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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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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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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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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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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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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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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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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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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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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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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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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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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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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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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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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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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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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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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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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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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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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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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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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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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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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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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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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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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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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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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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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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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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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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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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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