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今(15)日出席「開啟文化元年:文化界提問總統候選人」座談會,以下為蔡英文回應文化界人士提問全文:
一、文化評論人郭力昕提問:
長期以來國家發展思維是經濟發展大於一切,使經濟部、經建會等這一類成為強勢部門,而文化、教育、環境等相關部會成為政府弱勢部門。文化部門不是被弱化,就是為了經濟發展思維所服務,經濟發展主義與文化深耕其實是不同的價值觀。請問蔡主席,您究竟有怎樣的決心站在文化深耕的價值立場上,例如,您剛剛說文化資產保存是最重要的事,但在民進黨執政期間,被文建會列為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的樂生療養院,為了捷運工程不願意增加成本改變路線,被中央和地方政府粗暴的拆遷,而當時民進黨執政的文建會沒有聲音和作為,現在被拆的只剩下30%的樂生院址,卻又將面臨走山的危機,如果您當選總統,面對這類的抉擇,請問您會怎麼做?
蔡英文回應:
每個國家在每個時代,它在政策的發展優先順序上跟權重上他有不同的思考。文化藝術或文化資產的保留,其實跟環保問題、山林保育問題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因為它畢竟是長久累積下來的資產,一旦它被破壞,它就不會再回來。它的不可回復性其實是我們要特別去注意的,也就是因為它一走就不會再回來,而它的累積是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的。我也必須要承認台灣在經濟發展早期,它主要的重點就是,只要能夠把所有的外部成本降低,讓整個經濟發展的成本能夠以最低的成本來發展經濟,這是經濟發展早期的思考。
但台灣經濟發展其實已經到了不可完全以經濟為主要的思考點,用英文來講的就是說,你不能說economic growth at all cost,你不能完全沒有成本的概念,你必須把其它的成本概念放進來。換句話說,下一個階段可能是我們對於藝術文化、山林保育還有環境,其實他如果不是跟經濟等量其觀,就是更重要的東西。因為山林保育跟藝術文化,在進入一個經濟成熟的社會,它的價值,不論是經濟或是其他價值,很可能都超過經濟開發案的價值。所以在一個社會進入到成熟期的時候,它的價值取向不同,政策著重點也會不同。
樂生問題真的就是在我們規劃的過程中,每一次的開發案,都忘掉在開發案考慮的同時,要把環境保護的因素、文化的因素先放進去,我們都是把開發案做完以後,過關之後才發現這裡有一個、那裡有一個,才個案去解決。那個時候你解決問題的成本其實更高,而且其實更困難。
二、獨立策展人胡永芬提問:
聯合國國際貿易發展會議裡,以四層的同心圓來呈現創意產業的概念,同心圓的最核心就是純藝術創作者,但您的十年政綱推動內容裡面強調的還是外圍第三層、第四層為商品服務的創意和延伸性的產品,對於大家最重視的原創核心並沒有顯現出更為積極的政策,這個部分比國民黨好不了多少。執政黨這幾年強推文創產業這個部分,完全跟原創核心切割,文創業每年200億都放在創投業務上,現在整個政策上越走越偏,請問您執政以後,將來如何補救?
蔡英文回應:
其實我在看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自己也真的好好地想了一下。沒有錯,我們早期在思考這些藝術、文化的問題時,比較強調經濟面的考量,但是忘掉了核心藝術、文化的價值,才是真正應該發展的。所以我剛才也在政見發表會時也講了,文建會要回歸核心文化藝術的保存跟發展。至於產業發展的面向,我們希望是用其他的經濟發展部會加入藝術文化的成分在它們經濟發展的層面。
也就是說,我希望將來文建會的預算,主要還是放在核心藝術文化的項目,而文化創意產業不應吃掉核心藝術文化所需要的經費和資源。我也希望文建會專注於核心藝術、文化的問題上。如果政府的機構有明確的分工,在很多資源分配也好,或者是行政的聚焦也好,就不會被稀釋掉。
三、藝術家陳界仁提問:
從貴黨執政開始,到現在的國民黨,都把應由國家預算支持,讓文化專業經營的公共文化空間,以ROT模式交由商人經營,合約也一律從15年起跳,這使得應做為培植在地文化、藝術的公共場域成為以餐廳、商店、嘉年華活動為主的所謂文創園區。卻讓當初爭取這些公共文化空間的藝文團體,因付不起文創園區的昂貴租金而被全面地排除在外。華山文創園區如此、花蓮酒廠如此、而台中、嘉義、台南的一些國有基地也將比照辦理,請問蔡主席,您如果當選後將怎麼改變這種本末倒置,而且短視的文化政策?
蔡英文回應:
其實有點不太好意思,被說是短視的文化政策。我覺得專業的藝文工作者和團體如果沒有舞台可以練習或者展演,整個文化建設會失去它的意義。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一定要想辦法來解決。這題所提到幾個特別的園區,比如,文創園區的閒置空間的再利用的計畫,據我了解是這樣的,台北華山的園區跟花蓮的酒廠、台中的酒廠、嘉義、台南等,地點和大小差異都很大,應該可以分別來處理。
對於華山園區,我建議將這塊園區回到以藝文團體和藝文活動為主軸的利用方式,不過就是需要大家一起平心靜氣的坐下來討論如何永續經營它。
至於台中廠區,目前的狀況看起來還好,因為它已成為當地許多大學建築和設計科系學生定期展示成果的地方,也是舉辦其他各種展演會議的場所。至於花蓮和其他兩個地區的藝文活動算是比較偏遠的地區,它們可以空間利用的彈性相對也比較大,應該可以用最適合方法讓地方的藝文團體進駐。
總而言之,將來還是要在公部門在軟體跟硬體上做足夠的投資,一方面是趕快解決閒置的問題,另外一方面也提供藝文團體使用;其實如果我們編得出2.3億像夢想家的預算,這些問題的解決應該就不大,這些問題沒有想像中的困難,只是整個預算運用的比例問題。
四、台北市創作者職業工會代表湯皇珍提問:
兩黨都注重社區營造,但社區營造跟藝術創作的生存是不同的問題。現在兩題關於藝術創作者的生存問題。第一、德國1983年就開始藝術家保險,以利在德國境內的從事藝術創作的專業人士及退休工作等相關權益,各地的職業藝術家組織是由地方政府的文化經費跟空間的長期編列的。2011年台灣的藝術創作者組成職業工會,建立藝術創作之專業工作身份和職業條件機制,文化部要如何繼續協助?並進一步針對藝術創作者的特殊性、工作型態、工作所需的排演場、展場、工作室、智慧財產權保護、稅務等工作相關權益進行應有的配套措施呢?
第二、文化藝術可以讓公共工程發包、採購、或OT嗎?藝術家是廠商,藝術品是工時工料的偽製品嗎?政府今後會以其他何種方式催生文化藝術活動?
蔡英文回應:
我覺得目前成立的職業工會,已經納入勞保、健保給付等最基本的保障,對這點我們會持開放的態度,其實應該是鼓勵的態度。我們鼓勵藝術創作者成立職業工會,以保障全台灣各地的藝術工作者。
政府各部門對藝術創作工作內涵和型態、觀念跟認知相對不同,所以常造成工作的保障上或社會福利的政策的設計上,經常忽略文化藝術工作的特殊性,使得納入跟整併會比較困難,比如健保分類、就業保險法、就業服務法這些規定都應重新思考這些問題的必要。
所以就像您剛剛提出的那些問題,我們要重新檢視法律規範或解釋,必要時請勞委會和文化界人士共同組一個專案小組解決相關問題,還有相關身分適用權益保障的範圍。
但有一個問題,如何公正客觀進行藝術家的身分認定,這是最關鍵的問題所在。我的想法是由專業團體自己進行認定,應該是最好的方法,政府應該思考協助,由公信力的藝術文化專業團體來涉入。
至於很多的文化採購項目,用現在競標和其他方式,我也覺得有一些政府採購法應該要重新思考,畢竟文化藝術的東西並不像是一般的物資採購。
五、導演林正盛提問:
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我們有非常多的種族,大概至少有十幾種語言的存在、文化的存在。語言是文化的根本,每次選舉我們就聽到候選人都會利用各種不同的語言去問候選民。無可厚非,這是一種拉近選民的親切做法。但就文化來說,它必須是生活裡面,當下的,不斷被運作的。
剛剛蔡主席提到,對少數民族的語言政策希望比照像聯合國的保護遺產的方法,但我更希望聽到的是,是不是在當下立即生活。台灣現在的生活裡面,這些語言如果在教育中、在文化中被充分的活用,它不會在未來變成博物館的東西,而是會繼續在我們的生活裡面,繼續走下去,想聽聽接下來會有什麼樣的政策?
蔡英文回應:
我想,在今天的台灣,其實是一個族群多元,而且藝術也很多元的社會。文化政策必須反映這個事實,來建立一個尊重差異、和諧共處、多元文化的社會和國家。所以我們在十年政綱中已經明確主張,就是我們要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賦予各族群語言、國家語言的定位。
語言權是文化公民權的一種,應該尊重跨文化的表現形式,不論是台灣的原住民族、台灣的客家、台灣的福佬或者是台灣的華語,都是我們國家的語言,所以我們應該一律保障平等,不會因為政策的推行而壓抑公民在生活中使用族群語言的權力。
現在的所謂國語和所謂台語的措施,在官方的場合都必須用這樣的原則來重新定義跟使用。在文化設施方面,我們更應該逐一回應現況,包含促進各地方語言的使用,以及不同的藝術類型呈現的施政。
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語言使用的頻率和場域,我們必須創造那個場域,所以我覺得在很多的公共場所,還有公共廣播還有很多的政府機構的場合,其實多語言的使用是必要的。
如果我們創造出場域,你在不同的場域,會碰到不同的人講不同的話,自然而然就開始有學習的情境,如果只是在學校學習是不夠的,當然在學校裡的母語教育也還是要強化。
六、當代藝術中心姚瑞中提問:
台灣到處都是文物館、文化中心、文創園區,但是氾濫的空間治理,卻稀釋專業了藝文空間產生的可能。相對之下,過去十年視覺藝術界並沒有新的美術館或專業館舍的設立,反倒是表演藝術界起碼有七個大型展演場地陸續建設當中。但整體而言,藝文界更需要的是能夠累積專業性、學術性、實驗性及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請問蔡主席,我們是否應該檢討大型場館都交由財團統包的政策?未來政府是否有規劃任何中、小型專業藝文展演館舍的計畫?此外,許多民間藝文展演空間都面臨不合時宜的法規制肘,有關單位是否可以積極修法或是進行獎勵的政策,以改善民間團體經營藝文空間的艱困處境?遍布全國的蚊子館,是否可以比照英、法等國,挪出部分空間供藝文工作者使用?
蔡英文回應:
是,我的計畫是這樣,我們要優先進行閒置空間的再利用,基本上我不主張一開始就規劃新文化建設的項目,但要強調對全台灣各地閒置空間的調查,使得這些空間能夠活化,提供藝術和文化工作再利用。至於我們現在正在興建中的大型文化館舍,我們應該開始進行功能檢討。比如衛武營、台中歌劇院、流行音樂中心、台北藝術中心,還有板新的歌劇院。現在都再全面規畫中。等這個都完成後,台灣將會出現相當多的表演設施。我們現在就應該盡速跟各界對話,形成討論跟對焦,充分橫向統合跟分工,建立各館之間妥適的功能分配跟設置的經營內容。
藝文界所需要的是鑽研學術性、實驗性、國際交流的中、小型展演空間,那我們就應該在適當的館舍內納入。換句話說,我們現在正在進行中的這些建設項目,必須要重新思考,看看能在多少的範圍之內,可以轉換成他們現在所需要的專業性或學術性的中、小型空間,除了大型展演的空間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