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主席蘇貞昌今(10)日受邀參與獅子會「守護台灣生命力講座」,他以兩岸服貿協議為演講主題,對服貿協議提出「四要,四不要」,「四要」包括:要對等開放、要公平競爭、要人民生計、要國家安全;「四不要」包括:不要黑箱作業、不要倉促實施、不要盲目背書、不要為服貿而服貿。
蘇主席表示,現在兩岸服貿協議的內容,台灣不設防,中國卻關卡重重,台灣承諾開放者,就是百分之百開放,但中國卻好像大宅門,門中有門。他舉電子商務為例,台灣全區開放不設限,中國只開放福建,還要申請ICP許可證,簽署不能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承諾書;再以跨境服務開放(在家就可做生意,人跟資金不用過去)為例,台灣開放47項,不開放4項;但中國只開放17項,33項不開放。零售業台灣允許跨境服務,但中國卻只開放郵購業務,還要到對岸設點、雇用中國勞工,蘇主席認為,「這如同飛彈打步槍」,中國可以打飛彈,台灣只能拿步槍,簽署內容完全不對等。
「不要為服貿而服貿」, 他指出,馬總統所提西進成功案例,包括2002年曼都髮型設計、2003年象王洗衣、王品牛排,2007年85度C等,都和服貿無關,都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前往中國,可見「其實沒簽服貿台灣產業照樣西進。」
蘇主席說,國民黨說簽了就要通過,全世界沒有這種案例。他舉例,美國與韓國在2007年6月30日簽署FTA,簽署完後雙方國會卻都不滿意,因此,直到2012年的3月15日美韓FTA才正式生效。另外,1993年北美事務協調會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的著作權協定,立法院8項條文未通過;2002年台灣與美國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國會也沒通過,責請行政部門繼續協商,這都是有前例可循。
蘇主席再舉韓國為例,他表示,韓國對簽署協議有嚴格法律,包括簽署協議前180天前要通知國會,90天前要提出產業影響評估報告。反觀我國,簽署協議不透明,完全黑箱作業,等簽署後各產業才急得跳腳,連馬總統的國策顧問郝明義都寫了兩封公開信呼籲馬政府懸崖勒馬。
「服貿協議不能自動生效」,蘇主席拿出一份文件表示,去年6月25日在立法院簽署的一份協議書,包括立法院長王金平以及各黨派的總召,皆簽下同意書,其內容為海峽兩岸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自動生效條款。
蘇主席強調,民進黨一直不反對簽署服貿協議,但原則就是要簽一個對等互惠的協議,而非如此黑箱作業,犧牲台灣權益的服貿協議。必須讓協議在立法院逐條逐項審查,把不對等的修改,保留互惠的項目,簽一個真正讓兩岸受惠的服貿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