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南檢偵辦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鄭運鵬與「正副議長選舉調查小組」律師團成員黃帝穎律師今(10)日召開記者會,鄭運鵬表示,有關本黨台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召集人蔡啟新昨晚被裁定收押,潘新傳執委也以20萬交保,蔡英文主席對於本黨從政同志涉及此案表達痛心。中央黨部將於明(11)日中常會,根據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6條及40條,將此案移交中評會調查懲處,並要求一律嚴懲,決不寬貸。至於另一涉案人、本黨黨員宋偉儒,依權責將交由台南市黨部評委會議處。
鄭運鵬指出,針對此次台南市議長選舉賄選案,本黨已於去年12月31日召開中評會,對涉及賄選案的五位黨籍議員(曾王雅雲、莊玉珠、梁順發、蔡秋蘭、陳朝來),裁定最嚴厲的除名處分,並於同日成立「正副議長選舉調查小組」。該小組表示,調查過程中約談許多議員及相關當事人,其中多位被接觸、但拒絕買票誘惑的議員,也表達願意提供檢調可靠情資,檢調也根據調查小組提供之情資,約談相關議員。
黃帝穎律師則表示,調查小組之前約詢相關關係人及黨籍台南市議員,有關涉嫌違反選罷法及刑法、投票行賄、妨礙選舉等相關情事,只要掌握情資一律交由檢察官偵辦。對此,黃帝穎律師對於台南地檢署不分藍綠的偵辦動作,給予高度尊重與肯定。
黃帝穎表示,台南地檢署已經指出有串證跟逃亡之虞,才對相關涉嫌人予以聲押。針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團隊發聲明表示,李往返中國經商頻繁,來回機票皆已購買,應無逃亡之虞等說詞;黃帝穎表示,昔日國民黨中常委王又曾亦定期往返中國,但是在力霸案期間在中國留滯不歸,後來逃亡到美國,因此以經常出國主張「無逃亡之虞」,實務上不足採信。
黃帝穎表示,關於蔡啟新收押部分,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舉出罪證資料說服法官,認有涉嫌重大,才會予以收押,調查小組對於法官及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認定被告涉嫌重大,裁定收押,予以高度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