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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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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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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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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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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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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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中執會
啟動徵詢登記及提名作業
發佈提名作業工作日程
成立提名作業小組及確定候選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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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徵詢登記及提名作業
發佈提名作業工作日程。
成立提名作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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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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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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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過之選務工作日程,認定候選人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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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僅限本黨現任區域立委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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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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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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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徵詢提名公告,公告第一階段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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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備候選人登記申請書、本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本人黨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並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黨證及委託書。黨證驗後當面發還。
發布新聞公布提名相關作業規定。
選區劃分未定待朝野協商者,依中選會提送立法院之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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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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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星期五)
至
7月2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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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第一階段現任或曾任黨籍區域立委者領表、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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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表、登記時間:每日09:00-12:00 13:30-17:00
領表、登記地點:中央黨部。
申請登記為徵詢提名之候選人,應簽署不違紀、不賄選、不施暴力及不攻訐本黨或本黨徵詢提名作業之候選人之誓約書、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第六項排黑條款之切結書及同意書,拒絕簽署者,受理登記黨部應拒絕受理其登記。
經登記為徵詢提名之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候選人登記,登記截止日後,不得退選。但經提名作業小組協調後撤回登記或退選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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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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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星期日)
至
8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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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參選人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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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提名作業小組提交中央常務執行委員分工就兩人以上登記之選區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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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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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星期二)
至
8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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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民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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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詢登記截止後,兩人以上登記參選之選區,依民意調查決定各該選區提名資格。民意調查辦法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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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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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星期三)
至
8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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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提名資格之黨籍現任區域立委選區移轉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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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現任區域立委登記參選並經民調後,未取得提名資格者,經提名作業小組協調參選無人登記之選區時,即取得該選區之提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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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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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星期三)
至
8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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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取得提名資格候選人完成戶籍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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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黨黨員取得提名資格後,應於三日內將戶籍遷入各該選區,逾期未遷入者,提名作業小組得撤銷其提名資格,並另行徵召黨員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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