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與蔡仁堅先生官司一案,經法院調解結果,本黨發布新聞稿如下:
民主進步黨於103年9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將黨員蔡仁堅先生予以除名之處分,其決議方法違反人民團體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規定,應屬無效,蔡仁堅先生仍具有本黨之黨員資格,本黨向蔡仁堅先生參與創黨、長期投身台灣民主運動致以敬意,並期待蔡仁堅先生繼續貢獻心力,使台灣民主更為壯大。
日前與蔡仁堅先生官司一案,經法院調解結果,本黨發布新聞稿如下:
民主進步黨於103年9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將黨員蔡仁堅先生予以除名之處分,其決議方法違反人民團體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規定,應屬無效,蔡仁堅先生仍具有本黨之黨員資格,本黨向蔡仁堅先生參與創黨、長期投身台灣民主運動致以敬意,並期待蔡仁堅先生繼續貢獻心力,使台灣民主更為壯大。